前女骑师江碧蕙否认造假帐
2023-07-1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香港首位华人女骑师江碧蕙疑于2020年出任私营保健中心股东期间,涉伪造销售纪录,讹称其女经理人转介客户予公司,获发佣金约3800元。廉署调查将其拘控,江昨于东区裁判法院否认3项伪造帐目罪受审。保健中心董事供称,因为公司亏蚀,双方在同年4月左右结束合作,江其后要求为其经理人追回佣金,当中包括某家合作公司的佣金;董事询问该公司代表,对方却称不认识江的经理人。
46岁被告江碧蕙、报称导师,被控于2020年3月6日至4月底某日,在香港为使自己获益或使另一人遭受损失,而不诚实地捏改为会计文件、即加心康智能医疗(亚洲)有限公司的销售纪录代理佣金收据,作出在要项上是虚假的记项,即苏嘉玲于同年2月18日、3月9日至24日及4月3日至29日转介共13名客户,而苏获发240元、1750元及1780元代理佣金。
董事指合作公司不识经理人
林供称,他和被告商量结束合作时,被告经理人苏嘉玲亦有参与,相当于一个调解角色。初时双方并未谈妥,苏事后致电给林,透露她曾介绍客户给加心康,亦没有收取佣金。林指虽然苏曾介绍过少量客户,但她并非加心康代理,惟后来他获公司经理告知,被告要求为苏追回佣金,当中更包括一家合作公司的介绍佣金,林便询问该公司代表,对方却表示不认识苏。
另外,林亦供称,起初被告丈夫每月受薪5万元,直到2020年1月才没有继续工作,而被告丈夫每天回到办公室只是逗留数小时,便会离开。
不同意被告以苏名义收佣
辩方昨盘问时,指被告丈夫离职后,被告仍没有受薪,岂不是等于「白做」。林称这是理所当然,因为被告是股东,又强调自己也没有受薪。辩方指,被告因为有经理人合约在身,不能收佣,须以苏的名义收佣金。林称不知道合约一事,亦不同意被告会用苏的名义收佣。
案件编号:ESCC251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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