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银员认利诱两女童卖淫

2023-05-19 00:00

被告还柙至6月1日判刑,待索取其心理医生和背景报告。
被告还柙至6月1日判刑,待索取其心理医生和背景报告。

(星岛日报报道)26岁油站男收银员2022年初在网上诱使两名12岁女童卖淫,包括问及是否大胸和处女,并表明可找客人「买你第一次」,从而赚取佣金,警方乃派出女警「放蛇」将对方拘捕。收银员昨在西九龙法院承认3项企图促使他人成为娼妓罪。暂委法官李志豪下令被告还柙至6月1日判刑,待索取其心理医生和背景报告。
案发于2022年3月17日,女童X透过同学介绍而认识绰号为「鬼囝」的被告沈天韦,期间被告经WhatsApp问X想不想赚钱以及是否有性经验,说X只要在安排的地方与男人性交,或介绍其他女童,可赚很多钱,若提供「3P」服务,则可赚取更多钱,被告又问X是否大胸和处女,可替找客人「买你第一次」,指价钱其视乎X服务范围而定,被告从中抽佣2成或3成,X母得知对话后,随即利用X电话对被告表示会报警,被告却表示甚么都不知道。

X的女同学Y为了证实被告从事非法勾当,向X取得被告电话后跟对方联络,Y在WhatsApp假称朋友欠她钱并需要3000元,亦透露自己12岁半,当被告再问Y是否大胸和处女时,Y回答不算大胸但为处女,被告声称可安排Y与第一个客人第一次性交,可赚取3000至5000元。Y之后向被告提供假名,又假装其父亲发现两人对话,再冒充父亲发短讯表示会报警。

及后X、Y各自向母亲讲述事件并报警处理,女警员在同年3月22日使用「Grace」的绰号在WhatsApp主动开始与被告交谈,自称是X和Y同学的朋友,被告声称可帮对方「搵快钱」,每单约几千元至一万元不等,但未必全部合法,直至下午收到被告来电,得知其年龄为12岁后,可透过陪男子到酒店性交和介绍女童给被告来赚钱,女警员提议被告面谈,数小时后,两人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见面,被告随即要求可选择到酒店向男客人提供手淫、口交或性交等服务,若客人舔其下体,可多赚200元。女警员声称没有任何性经验,可赚取4500元。
玩「3P」可赚更多钱

最终被告遭埋伏的警员拘捕,在警诫下承认「我今日约啲囡出嚟,想介绍佢哋做鸡,我就可以赚佣」,并在警诫录影会面上指出「搵快钱」意思是提供性服务和进行性交易,以及为单独行事等。

辩方求情指,被告在很早阶段已表示认罪,显示其悔意。李官指出,本案涉及未成年少女,尤其在社交平台针对约12岁的幼童,或属加刑因素。案件编号:DCCC 95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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