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人案」夫妇脱扰乱罪 律政司上诉要求发还原审

2023-05-18 00:00

案中被告之一邝耀文(左)。
案中被告之一邝耀文(左)。

(星岛日报报道)2019年11月11日,一名男子在马鞍山遭黑衣人淋泼易燃液后点火焚身,一对夫妇涉在场以粗言指骂该男子,并叫男子「返大湾区啦」。夫妇3年前被裁定在公众地方扰乱秩序罪脱,律政司昨提出案件呈述上诉,认为原审裁判官忽略男子受夫妇行为挑衅继而动武的可能性,要求撤销罪脱决定并发还至原审裁判官重新考虑,答辩方则质疑如男子动武,会否应控告该男子才对。张慧玲法官需时考虑,将择日颁布判词。
官择日颁判词

律政司高级检控官陈颖琛指,原审裁判官林希维完全忽略男事主可能因两名被告陈海云及邝耀文的行为及说话使用暴力或威胁使用暴力,而男事主当时情绪激动地与在场人士争执,当男事主称:「全部都唔系中国人嚟!」,女被告则称:「香港嚟㗎,返大湾区啦」,男事主随即走向夫妇理论,而男事主并非动口不动手的人,故两名被告的行为及说话相当可能挑衅到男事主或在场试图调停的人士使用暴力。

控方认为原审裁判官没有充分考虑到香港当时的社会环境,过分强调在场指骂男事主的人士并非黑衣人,亦过分侧重于男事主案发时实际上有没有惊慌,而没有客观考虑男事主是否相当可能惊慌。代表夫妇的大律师伍颖珊指,发还重审对两名被告不公道,而且裁判官也裁定现场人士是「一群克制、动口不动手的人」,已客观评估当时的社会环境。

案件编号:HCMA22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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