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论坛|北部都会区如何积极保育湿地

2023-03-17 00:00

上届政府倡议的《北部都会区发展策略》(「北都」),发展规模庞大,伴随发展而来的还包括新增的5个保育区:南生围湿地保育公园、三宝树湿地保育公园、蚝壳围湿地保育公园、香港湿地公园扩展部分及沙岭/南坑自然生态公园。当局并表示未来会以积极的方式去保育湿地,建议十分进取,但能否真正达至保育的目的,绝不能掉以轻心。
「湿地缓冲区」的存亡

5个建议中的保育区均位于拉姆萨尔国际公约下的湿地系统内,其中后海湾附近的湿地目前于《城市规划条例》下划成「湿地保育区」和「湿地缓冲区」,通过管制两区内的土地用途,限制发展,以达至保育。前者是生态价值最高和最敏感的地区;后者则是「湿地保育区」外约500米范围,设立目的是为了防止发展或工程等影响「湿地保育区」,保持湿地生态环境完整。

然而,政府进行的可行性研究中,提供的5个建议保育区的研究范围,并不包括「湿地缓冲区」,不禁令人担心当局未来会大肆放宽「湿地缓冲区」的发展限制,甚至将之取消。届时,贴近「湿地保育区」的土地可任意发展,高楼大厦紧贴「湿地保育区」周边而建,候鸟和其他物种会不受影响吗?为了避开人为干扰,它们只好将活动范围移往湿地保育区核心,形同减少栖息地面积,有违当局强调的「不会有湿地净减少」原则。
保育区的法定地位

政府于「北都」的报告书中,提出由政府收回私人湿地和鱼塘作系统化管理及积极保育。成为官地可免除发展的威胁,但保育区内的各种人类活动,又要如何规管才能达至平衡?

保育区可考虑的选项,包括根据《郊野公园条例》划为「特别地区」,执行管理,香港湿地公园为其中一例。或是参考米埔内后海湾拉姆萨尔湿地,列入《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限制地区」,通过管制人流,保护区内的动植物。这两项做法均会限制保育区的进出口,能有效控制人为干扰,在保护生境而言较为理想。

政府亦可参考塱原自然生态公园的做法,以法定图则划定土地范围作自然保育用途。这做法较常用,但执法力度却较弱,只能通过行政措施,管制人为活动。同时,湿地布局较开扬,难以控制四方八面而来的人为骚扰,变相需投入较多资源才能有效管理。

保育区的管理模式,亦涉及另一个重大问题:资金来源。管理上千公顷的湿地,需要投入庞大的资金。政府要如何筹集这笔资金?若以绿色产业,如生态旅游或养殖业支撑,就必须先弄清楚可行性和背后所需的支援和监管,切忌一厢情愿地放任其商业运作。

政府亦建议于5个保育区引进其他活动(如生态旅游、渔业等),这些活动必须在不抵触保育的情况下进行,亦必须评估当地环境的承载力,将生态敏感度较高的区域,划入核心保育区,限制人流以减少滋扰。同样地,报告书提到要「推动养殖科研,协助渔农产业升级转型」,必须先确保鱼塘、基围、农田等生境能发挥其生态系统的角色,再在此基础下推动渔农产业转型。

北部都会区可行性研究中的公众参与,分两部分进行,第1部分在今年2月悄然结束,虽名为「公众参与」,但只有少数团体获邀参与。政策成败,需视乎设计、推行及过渡等细节,各土地活动的配合亦面临巨大的挑战和角力。我们期望当局在第2部分公众参与,能以不同渠道吸纳市民的意见,与民共议,建立符合环境及市民需要的北部都会区。
余健纲 绿色力量环境事务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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