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案聘海外律师 拟修例设限

2023-02-21 00:00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

(星岛日报报道)壹传媒黎智英聘请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来港,就其被控串谋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案件辩护,律政司昨向立法会提交讨论文件,建议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第27条,规定法院在处理任何涉及国家安全案件的海外律师或大律师专案认许时,不论案件属民事、刑事或其他性质,均须按例向行政长官提出并取得证明书。如行政长官认定该海外律师或大律师执业或行事会不利于国家安全,法院便不得批出认许,否则属原则上错误。
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因应早前的人大释法,昨提交《法律执业者条例》的修订建议,以适当处理有关不具有香港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参与涉及国家安全案件的事宜,以有效应对这类律师参与该等案件所带来的潜在国家安全风险。政府计画尽快在今年第一或第二季向立法会提交该项立法建议的条例草案。
最快首季向立会提交草案

自《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迄今只有1宗专案认许申请涉及国家安全案件,正正是黎智英申请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一案。由于不具有香港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在香港就涉及国家安全案件以大律师身分执业及行事时,可能构成国家安全风险,当局表示必须迅速采取有效的行动应对这类海外律师参与涉及国家安全案件所带来的潜在国家安全风险。 

香港国安委在1月11日举行会议,表示支持港府尽快就《法律执业者条例》提出修订,适当处理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参与处理涉及国家安全案件的问题。

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提出建议,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第27条有关法院以专案方式认许大律师的权力,用采取逐案处理的方式解决海外律师可否以专案方式参与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的问题 。

立法建议任何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法院在作出任何有关专案认许的命令前,必须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7条向行政长官提出并取得证明书。行政长官会在行政长官证明书认定两项事宜:(一)该人就该案件以大律师身分执业或行事是否涉及国家安全,以及(二)该人就该案件以大律师身分执业或行事会否不利于国家安全。
新要求适用所有涉国安案件

如行政长官证明书证明书认定有关人士,就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以大律师身分执业或行事涉及国家安全,以及会不利于国家安全,法院便不得就该案件认许该人为大律师。鉴于国家安全具有根本重要性及凌驾性,若某人就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以大律师身分执业或行事会不利于国家安全,认许该人为大律师则属原则上错误。

建议订明有关行政长官证明书的新要求,适用于所有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不论案件属民事、刑事或其他性质 ,包括但不限于与《香港国安法》所订罪行或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相关案件,以及与根据《香港国安法》或其他法律为维护国家安全而采取的措施相关的案件。 

律政司指是次立法建议对法治、受《基本法》保障的法院独立司法权、诉讼各方选择法律代表和接受公平审讯的权利,均没有不利影响,强调刑事案件的被告从来都没有由海外大律师代表的权利,故是次立法建议并无剥夺刑事案被告的任何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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