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桂蓝:唔使嘥时间,我不认罪

2023-02-07 00:00

何桂蓝
何桂蓝

(星岛日报报道)何桂蓝昨透过代表大状屡次提出质疑,答辩前提到控罪详情原包括「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而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威胁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严重干扰、阻挠、破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行为」,直至昨早才收到律政司最新版本公诉书,当中省却了「威胁使用武力」一项,希望控方澄清控罪,批评「你charge(控罪)都唔清楚要人plea(答辩),点plea呀大佬?」追问不果最后指「唔使嘥时间,我不认罪嘅。」

何桂蓝代表大律师Trevor Beel其后指将陈词反对控方传召警长6533,作为社交媒体facebook及YouTube专家证人作供,控方指根据条例传召专家证人毋须申请,交代已为其录取了3份证人供词和专家报告,而第4份将于日内存档,暂时有9名辩方代表同意其证供,其馀尚待商讨。控方续引用《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65DA条〈专家证据的通知〉指,交代上月6日及9日控方取得警长6533首2份证人供词,同月16日转交辩方,上周五取得第3份,同日供予辩方,故已符合条例中「尽快」要求。

法官李运腾质疑候审如此之久控方何以一直拖延,直至临开审前才把供词提供给辩方。控方承认做法对辩方不公,解释指控方当初过分乐观,以为双方能同意相关内容,惟不果后已尽快索取供词,另外认为争议事项并不复杂。李官再反问辩方如何可能在2星期内经法援指示,寻求专家撰写报告,再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见?控方回应称控方案情需时55日,辩方仍有时间准备。Trevor Beel交代暂时会争议何桂蓝facebook及呈堂片段,专家亦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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