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私了」途人囚2年赔6000元

2023-01-20 00:00

被告马俊棋于三年前涉在旺角与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参与暴动。
被告马俊棋于三年前涉在旺角与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参与暴动。

(星岛日报报道)三年前年初二晚上,大批示威者于旺角集结,纪念「鱼蛋暴动」四周年,期间男途人将堵路的发泡胶箱踢开,而遭一班黑衣人包围「私了」。涉案二十一岁青年早前承认暴动及伤人两罪。法官李俊文昨在区院判刑指,被告的角色次要,属临时参与施袭,事主伤势不算太严重。再考虑被告有自闭倾向,道德责任较同案其他被告低,而案件拖延三年之久,平衡刑期整体性后判被告入狱两年,另须向事主赔偿六千元。
角色次要 临时参与施袭

李官引述辩方求情以及专家报告指,被告社交和情感表达能力欠佳,十三岁时被诊断患有自闭倾向,难以洞察他人情绪,尽管他智商高于常人,然而因缺乏适当辅导导致成绩未如理想。辩方又指,被告案发时误会事主X刁难记者和急救员,最终加入施袭,事后感到十分懊悔。

李官判刑指,被告十一时许现身在砵兰街「永旺麻雀娱乐」外呼叫口号,在警告下无离去,较案例提及与警方发生肢体冲突的情节轻微。他当时几乎是现场唯一没有戴口罩的人,无携带一般示威者装备,腋下又夹着一本杂志,故被告的角色次要,参与程度低。及至翌日凌晨时分X把路面上的发泡胶箱踢走,继而被推倒地上拳打脚踢,他受袭后重新爬起拨开拍摄者的手,再遭迅速包围,被告叉X后颈和践踏他头部四次,事后X休息了四天。李官接纳X伤势不算严重,被告并非蓄意伤害他。

李官续指,被告案发时只有十八岁,有良好背景,惟鉴于社会运动案件积压以及疫情,令案件拖延三年至今,失去其他判刑选项,对被告家庭亦有一定压力。综合上述因素和量刑整体性,最终判被告入狱两年,另颁令他向X支付六千元赔偿。

被告马俊棋于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六日至翌日,在旺角山东街与砵兰街交界,与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参与暴动;他另承认于一月二十七日非法和恶意伤害X。案件编号:DCCC 66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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