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连工党违限聚令 7人申终院上诉许可
2022-12-24 00:00
(星岛日报报道)社民连及工党八名成员前年五一劳动节到政府总部外请愿,要求设立失业援助金,去年被裁定参与受禁群组聚集罪成,被判入狱十四天,缓刑十八个月。八人不服定罪及刑罚,上诉被驳回后,其中七人昨早于高等法院申请终审法院上诉许可,为首宗限聚令上诉案件。上诉方指上诉人是否四人一组还是八人一组,牵涉到有否合理辩解的法律争议,希望终院厘清如何在本案运用相称性测试。法官黄崇厚将于月内宣布判决。
法官月内宣判
辩方提出法律争议包括群组聚集及受禁群组聚集的正确诠释,参与受禁群组聚集罪行是否与集会自由及言论自由的基本人权并行不悖,两群民众之间保持至少一点五米距离,应否视作一个聚集群组以及本案定罪及判刑,能否通过相称性测试。
上诉方代表大律师黄宇逸陈词指,八人在游行时刻意地分成四人一组,确保两组之间相距超过一点五米,在保持足够的防疫距离下行使和平集会及游行的权利,理应构成合理辩解,被票控一事未能通过相称性测试,限制不合比例。黄官解释早前上诉时已裁定八人属于同一群组,不构成合理辩解,故无关法律争议。黄宇逸反驳指理论上应交由陪审团断定说法是否构成合理辩解,可同时牵涉事实和法律争议,关系到相称性议题。
另一名代表大律师詹廷锵续称,争议引申出相称性的恰当判断界的问题,按照法庭裁断,套用到外佣聚集或阿根廷球迷在街上一同观看球赛打气,即使各自分开聚集,也会危及公众健康,故应视全部人为同一群组,如此情况下不执法票控的话,将显得执法尺度任意、不合理,难以通过相称性测试。
高级检控官李希哲重申案中没有出现执法双重标准,上诉人行使基本权利不必然具备合理辩解,而事实是条例列明豁免对象,已考虑了相称性。
七名上诉人为郭永健、何伟航、黄浩铭、曾健成、麦德正、李卓人和梁国雄,各被票控于前年五月一日上午,在金钟海富中心外参与受禁群组聚集。被告吴文远上诉驳回后没有申请终审法院上诉许可。
案件编号:HCMA18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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