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前女友交友泄私隐 首宗「起底男」囚8月
2022-12-1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二十七岁客户服务资深男助理去年十月与前女友分手后,多次假冒对方于网上交友,擅自披露其姓名、住址及电话等个人资料,被私隐专员公署起诉七项在未获同意下披露个人资料罪。他早前承认所有控罪,昨日于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狱八个月,成为「起底」新条文生效后首宗判刑的个案。署理主任裁判官张志伟指,被告在不同日子「一而再,再而三」犯案,目的是为了伤害事主及其家人,对事主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须作出惩治、阻吓及谴责的刑罚。
事主严重心理困扰须转工
张官续指,被告于不同日子和不同平台「一而再,再而三」披露事主资料,令她不断受到电话骚扰,包括邀请她进行不道德交易等,目的正是伤害事主及其家人,故被告须要付上沉重代价及责任,拒绝辩方建议,认为社服令或缓刑并不适合,唯一合适判刑选择是即时监禁,考虑整体量刑原则下,以十二个月监禁为量刑起点,认罪扣减后判囚八个月。
辩方求情指,本案是被告情绪管理不善所致,形容事件实属悲剧,且他向事主致万分真摰道歉,盼获得其原谅。辩方重申,被告被捕后向私隐专员公署坦诚地披露案情细节,对事件感到真诚忏悔,愿意接受心理治疗,加上他在学校及工作上亦是成绩优异,认为本案的发生与其性格不相符,以及他透过参与教会活动,已明白以后做任何事都需要有包容的心。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高级个人资料主任卢廸凡在庭外表示,欢迎法庭裁决,提醒市民在网上发布或转载他人资料时应三思,希望市民循合法途径处理纠纷。卢补充,截至上月三十日,私隐专员公署已展开一百零九宗相关调查,当中已就十宗个案作出拘捕。案件编号:STCC 198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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