鎅刀毁法轮功街站 3男提堂1人认罪

2022-12-09 00:00

被告卓进燊被控刑事毁坏法轮功街站。
被告卓进燊被控刑事毁坏法轮功街站。

(星岛日报报道)法轮功去年在黄大仙和旺角摆街站期间,怀疑遭人用鎅刀等损坏横额和展板,涉案三男同被控两项刑事毁坏罪。其中一人昨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认罪,警诫下称不满法轮功「祸害市民」,于是「见义勇为整烂佢啲档口」。裁判官梁雅忻将判刑押后至下周一(十二日),期间被告续准保释。馀下两名被告则否认控罪,今日起受审。控方表示会传召八名证人,依赖三人共同行事和对话记录举证,辩方则将会争议其中相关性。
认罪被告周永林承认的案情指,事发当日法轮功在黄大仙广场外和旺角惠丰中心设街站,被告与「男子一」用鎅刀及黑色喷漆分别损坏其横额、展板、旗杆等,「男子二」则负责举机拍摄,之后三人分别一同逃往龙翔道和西洋菜南街。警方从「男子一」的手提电话找到「男子二」的相片,对话记录亦显示二人案发前后有沟通。被告随后被捕,他在警诫下表示:「阿sir我睇唔过眼法轮功祸害市民,于是同人经过时就见义勇为,整烂佢啲档口。」

没有律师代表的被告昨亲自求情称,对于法轮功横额上污蔑中国的字眼「一时睇唔过眼」而犯案,是其个人选择,无收取组织利益。被告表示愿意作出赔偿,冀法庭轻判。梁官听取求情后,押后判刑以等候其他被告的案件审结。
2被告今受审  召8控方证人

三名被告分别为四十七岁无业男胡爱民、四十三岁装修工周永林和五十三岁无业男卓进燊,同被控于去年四月三日在黄大仙广场附近公众地方,无合法辩解而损坏属于他人的十六块展板及一块横额,合共价值三千五百元;以及同日在旺角亚皆老街与弥敦道交界惠丰中心外,损坏属于他人的两块展板、两支旗及一支杆,合共价值三千五百元。案件编号:KCCC 112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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