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生煽制炸弹毁军营囚4年半

2022-11-15 00:00

被告陈振铭(打呔者)被判入狱。
被告陈振铭(打呔者)被判入狱。

(星岛日报报道)患有自大妄想症的二十七岁大专生五年前在高登讨论区发帖,标题为「不排除制作硝酸甘油炸药轰炸解放军军营」,列出硝酸甘油的成分、所需分量、使用器具等。他早前被裁定一项煽惑他人制造爆炸品罪名成立,暂委法官郑纪航判刑时指,被告智力正常,犯案经过深思熟虑、有逻辑又有意识,另考虑到被告被捕至起诉拖延了三年,最终判囚四年半。郑官另请惩教署为被告安排心理及精神辅导及治疗。 
郑官判刑时指,涉案帖文教授所制的硝酸甘油,可导致人命伤亡或更严重后果,被炸的未必是目标人物,可能是制作硝酸甘油的人士、任何经手人或是运送途中附近地点的无辜市民。假若硝酸甘油是以玻璃和金属容器盛载,爆炸后碎片更会伤及他人,杀伤力比TATP或手榴弹更为厉害。而高登作为网上公众平台,涉案帖文可广泛且快速地传播,会员或非会员均可浏览帖文,虽然涉案帖文只有六十个回应,但阅读涉案帖文但没有作出回应的,一定不少于六十人,阅读帖文的人士更有可能以倍数的数量去制造硝酸甘油。
 患自大妄想症    

郑官考虑到本案在反修例风波之前发生,即于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而二十七岁被告陈振铭的心理报告指他患有自大妄想症,但郑官认为被告智力正常,犯案时深思熟虑,有逻辑,有意识,所以不会因为他的心理状况而减刑,故把量刑起点设为监禁五年。郑官指被告同意案情节省法庭时间,案发于一七年但被告在去年才被起诉,郑官认为控方在这三年之间,有大部分时间可以更快捷及有效地运用,便不会造成这不必要的延误,酌量减刑后判被告监禁四年半。

辩方求情时引述爆炸品专家报告所指,硝酸甘油属于敏感且稳定的化学物质,涉案帖文所述方法并不可行,如跟帖文方法制作硝酸甘油,无法令房屋受损,但可爆开锁或窗,而郑官指出硝酸甘油制作成品敏感度高,有可能未拿到目的地已爆炸,少量已可造成严重身体受伤更或致死。

辩方又指涉案帖文的六十个回应均是带有侮辱性,有些是说:「傻仔又行出嚟」。而被告多次考DSE只有十五分,尤其是中文科及中国历史科,「考亲都得一至两分」。被告只有中六学历却自封为「历史学家」,可见他活在自己的世界,亦证实患有自大妄想症。辩方指被告曾多次考DSE、SAT、GSCE,「妄想自己好叻,想入牛津哈佛等顶级学府」,而被告去年八月收到英国伦敦大学国际关系学理学士学位遥距课程的收生通知,但因经济问题无法到外国读书。案件编号:DCCC 58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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