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有攻击武器等 理大冲突8人暴动罪成

2022-10-11 00:00

案中被裁定罪成的被告何国栋(右)。
案中被裁定罪成的被告何国栋(右)。

(星岛日报报道)大批示威者二○一九年理大围城期间到场声援,警方于尖沙嘴厚福街围捕多人,控以暴动等罪。其中八名男女经审讯后,昨全部被裁定暴动罪名成立,二十三岁男厨师另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同告罪成,法官李庆年裁决指,众被告分别在唐楼梯间天台或暴动范围内被发现,个别曾纵火或用望远镜观察警方,绝非无辜路人。李官连同同案认罪二十一岁男文员押后至下周六判刑,期间九人还柙看管。
连同认罪文员九人还柙

李官裁决罗列何可珊被捕时戴口罩;杨淑珍及许卓玲背囊内分别有过滤棉、生理盐水、口罩、急救包和手套;梁展荣在天台天井暗角被发现,稍有不慎便会堕楼,片段拍摄到其此前曾在厚福街加拿分道连同有装备黑衣人跑来跑去,被捕时戴颈围、手袖和手套,手套上有微量高度易燃有机溶剂;张启铿在唐楼天台被发现,戴黑手袖、鸭舌帽、颈围、护目镜及防毒面具,背囊内有生理盐水及防火手套;李骏轩在暴动范围内被截停,右边裤袋有打火机,但身上没有香烟,胶手套上有微量高度易燃有机溶剂;彭绍轩被捕前戴口罩出现在金马伦信义街一带,不断用望远镜观察警方行动;何国栋曾在后巷与他人在手推车纵火,其手机曾发讯「我有好多朋友喺理大,我唔想坐喺屋企睇住佢哋等拉,咁样我会一世抬唔起头做人」,其背囊另有锤、红色水喉钳、锯等物。

李官指,当日被告等凌晨走进暴动范围,李骏轩、彭绍轩及何国栋从大街走到小巷;何可珊、杨淑珍及许卓玲走到小巷唐楼三四楼梯间躲避;梁展荣及张启铿则走到天台天井暗角。李官认为被告不可能凌晨三时路经楼宇梯间天台,该处有大量示威者弃置装备,认为无辜路人不会跟随示威者走入楼宇,只有怀有意图参与暴动才会接近堵路和引爆汽油弹的暴徒,故裁定众人罪成。

辩方求情指,大部分被告仅为蓄意留守的角色,没有证据显示他们有实质冲击行为,只有小部分人曾投掷玻璃樽到路面助燃火种,且过程仅维持了二十至三十分钟,他们现已吸取教训。案件编号:DCCC 64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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