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校长追860万要求复职

2022-10-11 00:00

时任李东海小学校长罗婉仪索偿。
时任李东海小学校长罗婉仪索偿。

(星岛日报报道)天水围东华三院李东海小学教师林丽棠,于二○一九年三月因不堪工作压力而堕楼身亡,死因庭裁定她死于自杀。该校法团校董会事后解雇时任女校长罗婉仪,指其管理不善。罗在二○年入禀劳资审裁处,指法团校董会不合理解雇,违反服务合约及雇佣条例,向对方追讨直至退休为止的薪金,并要求复职或支付终止解雇金。案件昨于劳资审裁处提讯,署理主任审裁官林美施考虑双方的法律及事实争议,决定将案件转介至高院原讼庭排期处理,以受惠完善的法律制度,进行更公平、公正的诉讼。
申索人罗婉仪在申索理由中指,答辩人东华三院李东海小学法团校董会没有遵照《资助学校资助则例》及《雇佣条例》将她解雇,须向法团校董会追讨逾八百六十万元赔偿,并要求复职或支付终止解雇金;加上是没有资格及基础下作出「越权」的决定,不合乎权力限制及不依照程序。
指校董会作「越权」决定

惟林官指,虽然诉讼方一直希望以低成本在审裁处审理案件,但申索人的文件牵涉复杂及技术性的法律争拗,其内容仍然散乱,于今年七月才能正式提交申索书的草拟修订本,现时仍须大幅度的修改,未能确立申索内容,进一步披露文件乃是无可避免的。

林官续指,即使罗在申索理由中,多次批评校董会并没有成立一个独立的调查委员会,存有利益冲突,而校方亦没有事先警告或给予她改善空间,就以大比数表决通过解雇的决定,而委员会的报告已历时四个多月完成,亦涉及多份问卷和匿名投诉信,以及八十五名证人的供词,当中包括家长、教职员及教育局人员等,以收集对申索人的意见;申索人争辩报告的调查方式、范围和内容,已令不同争论事件不断增加,以及校方针对申索人的调查,是紧接一名资深教师失去宝贵生命而展开。
官批准修改申索书内容    

故林官认为本案的重要性不容忽视,更适合转介至高等法院,以免申索不必要地延长及滥用法律程序;双方亦要聘请律师代表处理事件,以及呈上死因研讯的证供誊本,以厘清法律及事实的争拗。

除了把案件转介至高等法院原讼庭排期审理外,林官亦批准申索人修改申索书内容,及须在本星期五前提交最新的申索书,且暂时不作本案讼费的处理。案件编号:LBTC32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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