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勿让「零工经济」成剥削劳工代名词

2022-05-19 00:00

随着资讯科技进步及新冠疫情影响,全球营商及就业模式急剧转变,其中透过数码平台匹配劳动力供需的「零工经济」(Gig Economy)近年就大行其道。「零工经济」特点在于由数码平台担任中介人,协助零工工作者与客户配对,建立双方互动联络模式、维持服务水平的准则或协调付款方式等。零工人士理论上可灵活选择工作、工时较为弹性,而代价是无法享有劳工福利。然而,在美好的包装之下,又有多少零工工作者能如愿以偿?

近年香港食物送递及网约车服务平台公司迅速兴起,为这些平台服务的零工人士,往往要接受平台的苛刻条件。例如有食物送递平台规定外卖员必须穿制服、使用指定保温袋;利用评分制编更,若外卖员无法在繁忙时间或周末工作、上班时接单率不足或提早结束更份,评分将会下降而令短期难以或无法获申配更份;更甚的是,零工人士在工作期间遇上意外,通常也只能「自负后果」。这些零工人士处处受到平台掣肘,加上背后演算法的监控,似乎谈不上是弹性或灵活工作。
零工人士受平台多重掣肘

现时劳工法例将工作者分为雇员及自雇人士,零工人士仅被视为自雇人士或独立承办人。然而,这种简单二分法已追不上新经济模式发展、劳动关系转变,现行法例缺乏对新形态工作的保障,未来必须制订更合适的准则来确定工作者的受雇身分,以确立零工工作者可享有的基本权益,例如最低工资、工伤赔偿等。

近年海外不少零工人士尝试透过诉讼来维护本身的劳工权益,值得留意的是,英国最高法院早前裁定,将网约车平台Uber的司机归类为「工人」,确认可享当地最低工资及有薪病假等法定权益。法院裁决主要考量点是平台对司机的控制程度,证据显示该平台可制定薪酬水平、司机服务对象受平台限制,而平台会审查司机的车辆类型及行驶路綫,甚至控制司机提供服务的方式等,因此裁定司机属于从属平台,可享有基本劳工权益。尽管英国与香港法制及雇佣法例不尽相同,但亦为应如何零工工作者归类及保障权益提供具参考性方向。

世界银行(World Bank)曾在《二○一九世界发展报告》指出,未来劳动力市场会逐渐被零工所主导。事实上,「零工经济似乎是不可逆转的大潮流,对于议价能力较高的高技术及专业人士,或许能体验到零工经济带来灵活、自由工作及更多发展机会的好处;然而,从事低技术职位的零工工作者,往往处于弱势,根本没有跟平台讨价还价的能力,甚至无法取得合理薪俸待遇。随着零工经济不断扩张,香港必须尽快检讨相关法例,提升零工工作者法定劳工权益。
多地推措施保障零工者

「零工经济」绝对不能成为剥削劳工的代名词,放眼全球多个先进国家或地区,例如美国及欧盟等地,各自有不同措施保障零工工作者劳工权益。再说近一点,内地去年已发文件要求外卖员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并督促平台要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而国务院在同年印发的《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列明,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支持保障计画。香港的劳工法例必须与时俱进,应对新经济模式的改变,在确保就业机会与保护劳工之间寻求平衡。
林振升
劳联主席、立法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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