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家舍女童认曾喜欢被告

2022-05-18 00:00

被告马宏辉出庭应讯。
被告马宏辉出庭应讯。

(星岛日报报道)儿童家舍的六十岁男高级干事,前年五及六月涉嫌两度在舍内强吻案发时九岁的印度籍女童,被控两项猥亵侵犯罪,案件昨续审。涉案女童承认曾喜欢被告,并在重新看到自己一些过往有关被告的画作时落泪,未能回答提问,但强调现已不再眷恋被告,「反正就是不喜欢」。

女童X透过视像作供,否认由入住院舍至离开时,一直很喜欢与六十岁被告马宏辉相处,反而很憎恨他,并形容被告平日待她严厉,不是好人。辩方向X展示数张照片及图画,该些图画均是由X亲手绘画或填色,X一度啜泣说:「我不喜欢这些图画,我们是否一定要谈及此事」,辩方向X指第一幅图画上,写有「我爱Vincent叔叔」(X为对被告的称呼),是代表X想向被告表达爱意,X否认,指不知道自己当时在做甚么,但承认的确曾经喜欢被告。
画作写「我爱Vincent叔叔」

辩方续指,第二幅图画中,显示了一个女孩,女孩的身体写着「X爱Vincent」,X再否认是她的心声,重申不知自己为何会这样做,X作供至此时,情绪开始激动,不能回答提问。法官练锦鸿指,若X继续接受盘问,对其伤害会更大,形容她未满十二岁,仍然十分脆弱,遂把案押后至今日。练官安慰X称,庭上所言并非代表她的错,鼓励她要勇敢坚强。案件编号:区院刑事九二〇—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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