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律师行涉卖楼诈骗遭接管

2021-11-2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香港律师会昨午紧急召开记者会,宣布经调查后有理由怀疑林欣芳律师行的独营执业者,以及李海光律师行的一名前雇员,疑伪冒卖方和借款人签署的见证人,冒签业权转易和抵押文件,涉及款项逾六千万元。会方决定即日起介入接管两家律师行,分别由的近律师行及唐汇栋律师行负责介入中介,处理其结束业务。会方交代会成立督导委员会订立措施确保楼宇交易时的良好操守,另亦严正谴责近日恐吓司法人员的行为。林欣芳律师行现已停业,李海光律师行则以报纸遮掩门牌。

香港律师会会上提到,警方于本年九月在记者招待会公布一宗总值逾六千万涉嫌欺诈的物业交易案,香港律师会经调查后,有理由怀疑林欣芳律师行的独营执业者,涉嫌不诚实地签署业权转易文件,作为有关物业交易中疑似伪冒卖方签署的见证人,而卖方其时经已离世,容许不合资格人士成为客户帐户的授权签署人、未有将客户款项存入客户帐户、透支客户帐户、将客户款项不当转入律师行帐户、未能就其会计制度设立和维持妥善的内部控制,以及未能妥善保存簿册及帐目。

另外,李海光律师行的一名前雇员涉嫌不诚实地签署业权转易和抵押文件,作为有关物业交易中疑似伪冒卖方和借款人签署的见证人,有关人士其时经已离世或因移居外地并身不在香港,从客户帐户中不当提取款项、未能妥善保存簿册及帐目,以及未能就其会计制度设立和维持妥善的内部控制。

香港律师会为保障客户及公众利益,即日介入接管两家涉案律师行,将会处理其结束业务,包括将档案交还客户,保存资金核实申索。香港律师会交代林欣芳律师行及李海光律师行将分别由的近律师行及唐汇栋律师行担任介入中介人,两家涉事律师行须即时中止业务,前主管、合夥人及员工等,均不能作为代表为前客户处理任何事情,前客户如有查询应向介入中介人了解。相应的介入中介人将联系存在于相关律师行记录中的客户,告知情况以及必须要就此采取的相关步骤,包括另聘律师以及提出申索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款项。

香港律师会重申重视会员专业操守,不断完善运作,会成立督导委员会订立措施,确保楼宇交易时的良好操守。另一方面香港律师会亦会与金融管理局及香港银行公会合作,惟确定程序敲定细节需时,将会继续以公众利益为依归。

香港律师会最后严正谴责近日恐吓司法人员的行为,相关行为除了或干犯严重罪行外,更会威胁法治及司法独立的香港核心价值,行为令人愤怒。

香港律师会呼吁,如任何人对判决不满,应循法律程序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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