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律師行涉賣樓詐騙遭接管

2021-11-2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律師會昨午緊急召開記者會,宣布經調查後有理由懷疑林欣芳律師行的獨營執業者,以及李海光律師行的一名前僱員,疑偽冒賣方和借款人簽署的見證人,冒簽業權轉易和抵押文件,涉及款項逾六千萬元。會方決定即日起介入接管兩家律師行,分別由的近律師行及唐匯棟律師行負責介入中介,處理其結束業務。會方交代會成立督導委員會訂立措施確保樓宇交易時的良好操守,另亦嚴正譴責近日恐嚇司法人員的行為。林欣芳律師行現已停業,李海光律師行則以報紙遮掩門牌。

香港律師會會上提到,警方於本年九月在記者招待會公布一宗總值逾六千萬涉嫌欺詐的物業交易案,香港律師會經調查後,有理由懷疑林欣芳律師行的獨營執業者,涉嫌不誠實地簽署業權轉易文件,作為有關物業交易中疑似偽冒賣方簽署的見證人,而賣方其時經已離世,容許不合資格人士成為客戶帳戶的授權簽署人、未有將客戶款項存入客戶帳戶、透支客戶帳戶、將客戶款項不當轉入律師行帳戶、未能就其會計制度設立和維持妥善的內部控制,以及未能妥善保存簿冊及帳目。

另外,李海光律師行的一名前僱員涉嫌不誠實地簽署業權轉易和抵押文件,作為有關物業交易中疑似偽冒賣方和借款人簽署的見證人,有關人士其時經已離世或因移居外地並身不在香港,從客戶帳戶中不當提取款項、未能妥善保存簿冊及帳目,以及未能就其會計制度設立和維持妥善的內部控制。

香港律師會為保障客戶及公眾利益,即日介入接管兩家涉案律師行,將會處理其結束業務,包括將檔案交還客戶,保存資金核實申索。香港律師會交代林欣芳律師行及李海光律師行將分別由的近律師行及唐匯棟律師行擔任介入中介人,兩家涉事律師行須即時中止業務,前主管、合夥人及員工等,均不能作為代表為前客戶處理任何事情,前客戶如有查詢應向介入中介人了解。相應的介入中介人將聯繫存在於相關律師行記錄中的客戶,告知情況以及必須要就此採取的相關步驟,包括另聘律師以及提出申索要求退還已支付的款項。

香港律師會重申重視會員專業操守,不斷完善運作,會成立督導委員會訂立措施,確保樓宇交易時的良好操守。另一方面香港律師會亦會與金融管理局及香港銀行公會合作,惟確定程序敲定細節需時,將會繼續以公眾利益為依歸。

香港律師會最後嚴正譴責近日恐嚇司法人員的行為,相關行為除了或干犯嚴重罪行外,更會威脅法治及司法獨立的香港核心價值,行為令人憤怒。

香港律師會呼籲,如任何人對判決不滿,應循法律程序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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