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进一步优化儿童支援政策

2021-11-16 00:00

早前,特首林郑月娥在最新发布的《施政报告》中提及要设立儿童事务专员,同时亦提及未来将会增加「到校学前康复服务」及「幼稚园暨幼儿中心兼收计画」等名额 ,这些内容对于捍衞与提升儿童的权益水平意义重大。

早于一九九四年,香港已经成为联合国《儿童权益公约》的缔约方,而联合国儿童权益委员会经过商议后,则进一步建议香港成立具明确授权又独立的「儿童委员会」,以监察儿童权益情况。这项建议最终在一八年得到落实,成就了由政务司司长担任主席的「儿童事务委员会」,体现了本届政府对于儿童权益的关注。然而,委员会的工作内容相当广泛,需要对儿童相关事务提供整体督导,并就儿童发展及成长制定政策、订定策略及工作优次,更需要处理公众参与和宣传教育的工作,必须交由单一的秘书处跟进工作内容。而随着社会对儿童权益日益关注,并深切地意识到保障儿童是捍衞我们宝贵下一代的重要基石后,特首在本年度《施政报告》亦提到要「建立强制举报虐儿个案的机制,同时加强有关专业工作者识别虐儿的培训」,儿童事务的重要性可望在未来显著提升。因此,特首提及设立儿童事务专员,笔者相信这位专员将会统领一个新设的单一秘书处,支援委员会工作方针的细化和落实,这正正回应了当下的需求,对于优化儿童权益相关事务的跟进成效和部署工作甚有裨益。

除了儿童事务专员,另外一项关怀儿童的相关措施亦值得社会重视。特首虽然提到将会增加「到校学前康复服务」及「幼稚园暨幼儿中心兼收计画」等计画的名额,但这些计画实在需要进行全面检讨。主要问题是「到校学前康复服务」与「幼稚园暨幼儿中心兼收」等计画之间的受助对象出现重叠的情况。例如「到校学前康复服务」的服务对象为六岁以下正就读于参与到校学前康复服务的幼稚园或幼稚园暨幼儿中心的轻度残疾的幼儿。而「幼稚园暨幼儿中心兼收计画」的服务对象为年龄介乎两岁至六岁以下未开始接受小学教育,并有下列任何一项发展障碍的儿童:轻度弱智、轻度肢体伤残及没有严重行动问题、轻度或中度听觉受损、或轻度或中度视觉受损的儿童 ,可见这两个计画的受助对象有所重叠,未能全面支援所有有需要的儿童,亦不利于整体资源调配和行政程序效率。为确保资源的合理运用,笔者建议政府应检讨对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支援措施,为政策定下更具体、更全面且更具针对性的支援对象。另外,政府应成立一个弱势儿童支援小组,积极谘询前线幼儿教育工作者和支援者的意见,从而详细而具体地优化现行计画。同时,笔者亦建议小组可以并入儿童事务委员会内,从而令政府的「儿童工作两大重点」得到整合,加强体现委员会「整体督导」的角色。

此外,除了以上计画,政府还需要因应疫情的特殊环境推出新的支援措施,尤其是针对心理健康。在疫情下,除了孩子与老师,家长亦面临各种不同的新挑战,例如在停课期间家长被迫长时间应付年幼的子女,这些家长可能缺乏育儿经验和心理准备,导致家长与子女之间的冲突机会大增。部分家长甚至因压力过大而迁怒子女,令子女受到伤害。香港大学儿童及青少年科学系临将副教授兼儿科医学会会长叶柏强的研究团队,于去年中访问了约四百名香港特殊学校的儿童,发现约八成SEN儿童在疫情期间曾经受虐,大多涉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当中百分之二十三点五涉严重身体暴力,「家长教小朋友做功课时压力大,就出手打」,有些则不瞅不睬或出言侮辱,其中亦提及九月至今有多宗学童自杀案,或因早前长期的社交隔离而令学童精神健康变差。笔者认为,政府可增派教育心理学家到幼稚园,以一年为试验期,提供稳定的到校支援服务,这项支援服务除了涵盖儿童,更应涵盖教师和家长这些与儿童密切交流的持份者,从而为儿童营造一个心理健康氛围良好的成长环境。

尹静雯

政贤力量青年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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