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甩耳案被告否认四罪
2021-11-16 00:00
伤者温浩伦忆述案发经过,前年十一月三日晚上夫妇二人相约堂姐梁莹莹母子用膳,约四时许到达太古城商场逛街,当时商场内有许多人排成人链,有时相当嘈吵,但无人争吵。后来有军装警到场,「好多人周围走、大叫」,部份人群散去。当晚六时许温准备前往用膳,离开商场之际,有一名男子在温右边三米距离,以半广东话半普通话大叫「光复台湾」。当时男子约四五十岁左右,身穿浅灰色上衣,胸前背着背囊,双手插入背囊中。温随即回应道「你讲乜X嘢」,灰衣男其后含糊地多说一两句话。温觉得不妥,向身后家人说道「发生咩事都好,唔好行去我前面」。
其后灰衣男走前再说一两句说话,温仍未看见其手,但几步之内顿觉「个肚有啲湿、有啲凉,唔知咩事」,温「扯高件衫望一望,见到个肚好多血」,遂走到一旁,向妻子说「我濑咗嘢」。温隔着被「打横鎅开」的上衣,左下按压伤口止血。温再望向妻子时,看见灰衣男在其背后,手部似在「郁动」,温遂冲过去,用右手捉住衣襟「揈开」灰衣男,二人双双倒地。温倒地之际瞥见灰衣男身上掉下刀状物体,「唔可以好肯定系把刀」,长约八寸,有啡色柄。自己伏下后,「感觉到好攰」,「背脊好湿」,再向妻子方向爬行数步。
控方代表大律师关文渭提及,本案将会传召六名证人作供,包括四名事主赵家贤、温浩伦梁碧琪夫妇、梁碧琪堂姐梁莹莹,以及两名目击证人,双方同意事实则提到被告于二〇一二年来港。关文渭在庭上播放多条太古城住所及商场闭路电视片段,显示被告当日身穿灰衣短裤,背黑色背囊;另显示事主温浩伦梁碧琪夫妇一行四人走出太古城西门,而被告身处其后。
被告陈真被控于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三日,在香港太古城太古城道十八号太古城中心外,意图使温浩伦Louis、梁碧琪、赵家贤Andrew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伤害三人;另被控于同日同地袭击梁莹莹。
案件编号:高院刑事二〇四——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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