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大生上诉袭警罪得直

2021-11-1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二十岁教育大学男学生涉在前年九月二日,在港铁乐富站以雨伞阻碍港铁车门关上,并用上半身撞击警员。他早前承认一项公众妨扰罪及被裁定一项袭警罪成,被判入劳教中心,现已完成服刑。他不服袭警定罪而提出上诉,高等法院法官张慧玲昨颁布判词指,裁判官错误裁定当时在涉案片段中被警员追截的人是他,故裁定他袭警罪上诉得直,撤销其定罪。

上诉人贾云龙案发时佩戴黑色面巾,黑衣人Y戴的则是绿色口罩,早前庭上播放的涉案片段显示,警方正在追捕戴上绿色口罩的黑衣人,但最终却制服在闸门前戴着黑色面巾的黑衣人。

法官在判辞指出,「看来裁判官确是错误以为当时被警员追截、戴了绿色口罩的黑衣人Y是本案的上诉人,因此她认为有关片段只是拍摄到上诉人袭击了警员A后的情况」。

法官指有关片段看不到警员A所说的上诉人从「五至十米外冲过去撞他」的情形,也看不到上诉人施袭后「U-turn」逃走,后被警员追截。然而,法官认为裁判官有此错误判断实可理解,她自言多番重覆观看片段,才有上述发现及分辨到二人。由于所有片段均拍摄不到遇袭警员所述上诉人袭击他的片段,故不能排除袭击警员的人,是黑衣人Y而非贾,故裁定定罪不稳妥。

案件编号:裁判法院上诉八一——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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