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研改革 谭耀宗指现制度须调整

2021-10-24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本报日前独家报道政府完成检讨法律援助制度,建议推三大改革措施,包括刑事案件法援受助人在一般情况下不得自选律师,由法援署署长指派律师代表;进一步调低大律师和律师可接办涉法援的民事案件数目上限,减至大律师每年最多十五宗和律师最多三十宗,以及就接办涉法援的司法覆核案件数目设立新限额,大律师每年最多三宗、事务律师最多五宗,料今年内实施。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昨日表示,现时很多法援案件都是由小部分律师处理,出现不太公道情况,又相信政府已参考社会上不同的意见,才进行检讨法援制度及提出合理建议。

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周二举行,将讨论政府完善香港法律援助制度的拟议措施。

谭耀宗昨出席一个活动后,被问到法援署将不准许法援申请人自行选择律师代表,有关做法会否与内地的「官派律师」安排相似时,他回应说,香港的建议与内地的做法不同。他认为,现时很多法援案件都是由小部分律师处理,有关情况并不是太公道,有需要调整。他又相信,政府已参考了社会很多不同意见,才作出检讨,并提出的合理的建议。

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成员、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赞许政府改革法援制度,从善如流。

他在社交网站发文指出,有关涉法援的司法覆核案件,每名律师接办个案数目设更严格上限,可以避免再出现个别大律师「包揽」接办绝大部分司法覆核案件,做法更为公道。至于涉法援的刑事案件,由法援署委派合资格的律师接办案件,是合理做法。「黑暴期间,黑暴被告集中选择一些律师垄断包揽案件,法援公帑岂能任由某些人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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