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承建商超低价抢标 四折夺政府工程
2021-09-24 00:00
本报翻查立法会文件,亦发现近月出现不少低价中标项目,包括去年批出的上水及粉岭东江水水管P4改善工程,政府预留的合约价格为十亿六千多万元,最终以四亿三千多万元批出,中标价为政府预留价格的四成多;另外,葵青、荃湾及离岛绿化工程,政府预留的合约价格为一亿七千多万元,最终以九千八百万元批出,中标价为政府预留价格的五成多(见表)。
政府未来有大量工程项目「登场」,据业内人士分析,未来的工程项目当中,约七成为公营发展项目,其馀三成为私营工程。据业界指出,政府若需推出工程项目,均会以公开招标形式邀请业界参与竞投,并一般会分为两部分评核,包括技术条款评核,以及标价方面考虑。
惟本报综合多名工程界人士提供资料,留意到近年参与竞投的承建商增加,竞争较以往更为激烈,过去半年不少承建商更相继减低利润,大减工程项目的入标价「抢标」,致近月政府的工程项目纷以「异常低价」批出,部分标价仅为政府预算的四至六成。据业内人士称,过往承建商竞投政府项目时,普遍最少以赚取一成利润为目标,惟现时部分承建商竞投工程项目时,出价仅以赚取百分之一的利润作为目标。消息人士说:「立法会近年受拉布影响时,工程项目大减,低价中标情况也曾经出现,但想不到当现在工程量已重新增加时,也再次出现这种情况,情况甚为异常。」
发展局回覆本报查询时指,工务工程的评标分两个部分,首先会评核投标者的技术能力及表现,继而会考虑其标价。该两部分经综合计算后,总得分最高的标书会被推荐接纳。惟发展局称,若中标者的标价过低,有机会导致违约或其他风险,因此在现行的评标机制下,局方会审视最高得分投标者的财务能力及标价是否合理;若认为标价过低,可按招标条款不接纳其标书。以上的评标机制既符合公共理财原则,亦有助局方选出有能力的承建商按合约要求完成工程。
不过,政府消息人士指出,承建商出价是否「不合理地低」,实际上是难有一个准则参考,因此过往政府内部亦一直极少以此而不接纳其标书。据了解,过去也曾有个别项目被视为「异常低标」,但个案需要交由财经及库务局进一步研究,令程序变得更加复杂。
发展局提供资料显示,单以今年第一季来说,撇除定期合约和一些在申请拨款前已知回标价的项目外,价值在三千万元以上的主要基本工程计画合约的平均中标价,约为其工程计画核准预算费中预算款项的八成七。
承建商为政府辖下公务工程定下的标价,由多个细项的出价合计而成。据悉,政府内部为了防止标价过低,曾经亦想过方法应对,过往有部分工程项目,于个别较为重要的细项,设定最低的标价,以防承建商超低价入标。惟最终部分承建商,虽在相关细项跟随指示以市价竞投,惟在其他没有设限的细项,出价却不合理地低,致最后整份标书仍以低市价批出。
香港建筑业物料联会行政总裁甯汉崇指出,对于有关情况感到忧虑,冀政府衡量标价时可「切头切尾」,删去最高及最低的标价,不作考虑,以避免承建商超低价入标。香港建造商会行政总裁谢子华指出,承建商对于项目的出价为商业决定,反映相关项目的市场价格,惟一旦出价过低,在进行工程时将面临蚀本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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