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六四集结 黎智英梁耀忠倾向不认罪

2021-07-24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二十六名民主派人士包括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以及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于去年支联会六四集会后分别遭票控举行、明知而参与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早前黄之锋、岑敖晖、袁嘉蔚、梁凯晴已认罪判囚,十二名被告昨于区域法院再讯,控方交代何俊仁、梁国雄、陈皓桓、尹兆坚、朱凯廸、张文光、郭永健、麦海华、赵恩来及梁国华拟承认各自控罪,黎智英及梁耀忠则倾向不认罪。法官高劲修终决定将黎智英及梁耀忠合并于十一月一日受审,昨十人将连同杨森及何秀兰共十二名拟认罪被告于九月九日答辩。

二十六名被告分别为李卓人、何俊仁、邹幸彤、蔡耀昌、张文光、麦海华、尹兆坚、赵恩来、梁耀忠、梁锦威、黎智英、郭永健、陈皓桓、何秀兰、胡志伟、梁国华、黄之锋、罗冠聪、袁嘉蔚、梁凯晴、岑敖晖、何桂蓝、张昆阳、梁国雄、朱凯廸及杨森。除黎智英外,其馀二十五人被控于去年六月四日在维园外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另外李卓人、何俊仁、邹幸彤、蔡耀昌、张文光、麦海华、尹兆坚、赵恩来、梁耀忠、梁锦威、黎智英、郭永健及陈皓桓共十三人被控非法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李卓人再被控举行未经批准集结罪。

其中两名被告罗冠聪及张昆阳早前缺庭,法庭已发出拘捕令。黄之锋、岑敖晖、袁嘉蔚、梁凯晴则早前分别承认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被判监四至十个月不等,当中梁凯晴已刑满出狱。

案件编号:区院刑事 八五七至八七五、八七七至八八四、八八六至八八九、八九一、八九三——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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