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校警司:瞄准手脚射击「仅限荷里活电影」

2021-07-1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五十四岁吸毒汉李浩庭于前年三月十六日,在油麻地持刀斩伤超市店长,遭警员击毙。死因研讯昨踏入第三天,警察训练科警司出庭作供时,对涉案警员当日的开枪决定表示充分肯定。另指出警察学堂一向教导警员开枪时应瞄准目标的上身,直言当人体在活动时,想要瞄准没有重要器官的手、脚射击「仅限于荷里活电影」,在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是没有可能实现。案件押后至周五续讯,届时死因裁判官黄伟权将总结证供及引导陪审员。

警察训练科警司麦启立(McGrenra Andrew Marcus)供称,每个新入职的警员均须接受特定训练,主要分为基本、决策及战术训练。而香港所提供的符合标准的训练为全球数一数二,每个警察每年均须进行三次射击训练及三次决策训练。另根据警察通例的使用枪械指引,在没有其他更低武力可达致目的的前提下,警员可在防止造成严重人体伤亡,或有疑犯干犯严重罪行并试图逃跑的情况下开枪。

对于张当日开枪的决定,麦启立称相信其做法完全符合了指引,他解释指张第一次发出的警告十分完整,有对死者的行为作出清晰的指示,明言死者不照指示做就会开枪。至于第二次警告虽然不完整,但由于当时情况不允许,死者对伤者有很明显的生命威胁,因而张向死者上身开枪的决定十分适当。

对于张早前作供指,他以往所受的训练均教导开枪时要瞄准人体最大面积的部分,而非没有重要器官的手、脚,麦启立表示同意,直言瞄准手、脚射击「是一个没可能的任务」,因射击目标会不断的移动。而一旦警员射失,行凶者将继续施袭,令受袭者生命进一步受到威胁。另若当时射击目标身后有其他人,子弹亦有机会击中其他无辜的人士。

广华医院急症室、专科医生陈正宜供称,当日死者于十二时五十三分到达医院,救护员一直为其急救,惟死者仍没有生命表徵、心电图完全平坦。陈指死者当时出现爆肺情况的机率极大,故打算为其进行引流手术,但发现其右边胸腔有阻力,肺与胸腔之间有黏连,未能插入喉管,死者最后于下午一时二十一分被宣告死亡。对于死者的死因,陈表示急症室一般不会为死因作定论,即使死亡原因看似十分明显,但由于他们未能判断死者是于中枪前,抑或中枪后死亡,故她在报告中指死者死因为「存疑」。

另负责解剖死者尸体的法医郭嘉琪指,死者的死因是胸口枪伤致死,子弹穿过其肺部、心脏、大动脉等器官,导致多处内部器官创伤,引致人体大量出血、功能异常。案件编号:死因研讯 二五八──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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