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指「学者」曲解恐怖主义

2021-07-11 00:00

■警察学院结业会操由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进行检阅。
■警察学院结业会操由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进行检阅。

(星岛日报报道)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昨在网志上表示,有人认为针对平民发动的袭击才属于恐怖主义,若只针对政权或执法人员,便不属于恐怖主义,但她澄清,只要参考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决议及各国的反恐法例,便能清楚看见无论针对平民或任何个人的严重犯罪行为,只要本质是透过制造恐慌去胁逼政府,即可被视为恐怖活动,她强调:「这是简单的常理,但竟然被一些所谓学者曲解,实在枉为人师,误人子弟。」

郑若骅表明,警方定性七一刺警案属「孤狼式本土恐怖袭击」,由于调查进行中,任何人不应就具体案情发表意见,但她希望藉此简单讲解一些法律原则,让大家可正确理解《港区国安法》。

根据《港区国安法》第二十七条提到「宣扬恐怖主义」罪,「宣扬」是指为恐怖主义理论和实践进行宣传、辩护或者颂扬的行为,在「宣扬恐怖主义」问题上,任何人不得以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新闻报道自由等理由,对恐怖主义活动及其信念或理论进行鼓吹或者辩解,不得为危害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的「揽炒」口号和主张进行宣传或者喝采。同时,参考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决议及各国的反恐法例,能清楚看见无论针对平民或任何个人的严重犯罪行为,只要本质是透过制造恐慌去胁逼政府,已可被视为恐怖活动,「这是简单的常理,但竟然被一些所谓学者曲解,实在枉为人师,误人子弟。」

郑若骅批评,社会上有人将犯罪行为错误地说成甚么「英雄」事迹,有人甚至带同小孩献花「悼念」、有学生组织对凶徒表达「感激」,其实稍为理性的人,都知道不应该将犯罪行为美化,这些人完全违背道德伦理、歪曲事实和颠倒是非。

她希望市民对恐怖活动及宣扬恐怖主义的行径有所警惕,不会盲目相信歪理而违背道德良知,更期望大家可体会《港区国安法》为国家及香港所带来的安定繁荣,社会上下应该同心协力,携手做到「国安、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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