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杀案被告手机藏持枪片段

2021-07-0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四十四岁女子詹心桀涉嫌于二〇一八年,在鰂鱼涌公园枪杀姨舅,导致两死两伤,她否认两项谋杀及两项有意图而射击罪受审。当日途经现场的男途人昨出庭作供指,他当日在鰂鱼涌公园听到数下枪声,随后见到一男一女倒卧在地上,他紧接着上前追截被告。被告其后在太古城中心遭保安围堵,但全程没有反抗,情绪十分平静。另控方在庭上播放一段从被告手机发现的片段,显示被告身穿红色迷彩上衣及面巾,身处住宅大厦楼层中的升降机大堂,从胶袋中取出一支手枪,向镜头先后作单手及双手持枪姿势。

退休新闻工作者李明昌供称,他当日下午三时在鰂鱼涌公园听到三至四下「嘭嘭声」,并看见前方约五十米位置有一对男女倒地,看似没有知觉。李其后听到有女声大叫:「追佢」,他见状立即从后追赶正在奔跑的被告。两人跑至太古城中心二楼后,李向大堂保安称:「佢打人」,要求他们截停被告。保安遂将被告包围,詹随后坐在近落地玻璃的石级上。李形容被告当时情绪平静,称感觉不到被告想离开,李最后在警员到场后便离开了太古城中心。

被告詹心桀,被控于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在鰂鱼涌公园内谋杀其二姨詹少芬(八十岁)及其四舅父詹镇基(六十二岁),及意图使二舅父詹前驹(七十五岁)及三姨詹小慧(六十三岁)身体受严重伤害而向两人射击。

案件编号:高院刑事二七二──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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