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办国安公署撑警方执法

2021-06-18 00:00

中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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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岛日报报道)警察国安处昨日再次大规模搜查壹传媒集团总部暨《苹果日报》报社,并拘捕五名公司董事及冻结相关三家公司资产。中联办及国安公署同日发声明支持特区政府及警方依法对《苹果日报》采取执法行动,声明强调任何权利自由都不能突破国家安全的底线,新闻自由不是违法行为的「挡箭牌」。

中联办的声明强调,《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但任何权利自由都不是无边界的,都不能突破国家安全的底线,这也是有关国际公约的明文规定和各国法律实践的通例。又指香港是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传媒机构在内概莫能外,新闻自由不是违法行为的「挡箭牌」。任何人不论其有甚么样的职业身分和背景,不论其背后有甚么样的势力支持,违反了香港国安法及有关法律,都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国安公署发言人指出,依据《香港国安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都应当遵守香港国安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其他法律,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坚决支持警方依法履职,坚决依法打击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民建联及工联会亦发声支持国安处对壹传媒严正执法。民建联葛佩帆指出《苹果日报》过去有几十篇文章呼吁海外国家制裁中央政府及港府,于国安法实施后依然故我,已涉违《港区国安法》串谋勾结境外势力。

五名壹传媒高层在营运方面担任重要角色,对出版报章内容的审读、编选责无旁贷。而三家相关公司被冻结资产是援引《港区国安法》,亦是国际一贯做法。其党友周浩鼎指,警方在搜查壹传媒大楼前已事先向法庭申请手令,手令容许检取新闻材料资料和大楼内电子仪器包括手机、电脑等,可见警方早有准备,并依从法律办事。

工联会会长吴秋北向传媒表示,《苹果日报》在二○一九年不断宣扬「港独」、煽动暴力,沦为反对派动员的平台,更不时发表文章呼吁外国制裁国家及香港,行为明显违反《国安法》,国安处有必要进一步调查,直到搞清涉事人员有否参与勾结外国势力。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顾敏康向本报表示,警方拘捕五名高层的罪名性质与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的串谋勾结罪相同;又指冻结资产此举在法律上是顺理成章,符合国安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他认为作为负责任的新闻机构,应该对自家报道的真实性及合法性作审查,批评以新闻自由作藉口违法是站不住脚。他指目前执法行动针对传媒高层,不排除日后会有前线记者及编采人员被起诉,因为他们亦算参与共同犯罪,只是扮演较次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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