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候公屋逾三年可获津贴

2021-06-1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政府公布现金津贴试行计画,为期三年,为轮候公屋逾三年及未被首次编配公屋的非公屋、非综援住户,在每个月底提供现金津贴,本月底将会陆续发放申请表,料惠及约九万个住户,最快七月底经银行户口发放,预计支出达八十多亿元。

现金津贴按人数划分,单人申请者建议现金津贴金额可获一千三百元,四人可获三千零五十元,六人或以上家庭最多可获三千九百元,若家庭中有成员居住在公营房屋,或者正领取综援,将不会被视为合资格成员计算,金额会在家庭中按照合资格成员厘定。政府本月底起会向合资格人士发通知书,申请者届时要递交银行帐户、身分证副本等,再签署确认文件交回房屋署。政府强调津贴不是租金津贴,市民不一定用于交租,所以不会要求申请人提交租约或租金收据作证明文件。

运输及房屋局常任秘书长(房屋)王天予称,金额参考综援的租金津贴而制定,目的是希望纾缓市民的生活负担,现金津贴发放一直至申请人得到第一次公屋编配为止,每个人领取津贴的时间都可能不同。有关的金额不会计算做市民的入息,但如果市民不动用存放银行则会计算做资产。

王天予表示处理有快有慢,计画开始数个月,需一至三个月处理这些申请。譬如申请者七月递交填妥了的申请表,但政府要八月才处理到申请;在八月底发放时,会将七月和八月应得的津贴一并发放,所以他们不会吃亏。

公屋联会欢迎及支持政府推出「现金津贴试行计画」,但质疑试行计画的资格对于非长者一人申请者未有包括在内是明显不足。该会期望可以参考房协的「未补价资助出售房屋─出租计画」中,容许轮候公屋达三年或以上的一般申请者,以及配额及计分制下轮候逾六年或以上的一人申请者,也应可符合申领现金津贴的资格,以缓纾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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