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停宣传六四集会 保安局警告参与可判监
2021-05-30 00:00
支联会原向警方申请在今日和六月四日分别举行毋忘「六四」游行和烛光集会,警方发出反对通知书。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昨举行支联会上诉聆讯,最终驳回上诉。
会方解释,上诉人提出的集会及游行将对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构成严重威胁,加上本港疫情仍然严重,周边地区如台湾、日本及印度的染疫人数尚未受控,以及本港疫苗接种进度未如理想,而上诉人承诺将采取的防疫措施,亦未能说服会方是切实可行。
支联会秘书蔡耀昌在聆讯后向公众致歉,称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支联会必须以支持者及成员的安全,以及组织可持续运作、推展、延续信念作优先考虑,据此,支联会即时取消游行及集会,停止相关宣传,常委及义工等在「六四」当晚亦不会以组织名义进入维园,而他作为原集会申请人,当晚亦不会进入维园,但仍会在其他地方作个人悼念。
支联会将在今日下午重开六四纪念馆,并计画在「六四」当晚在网上播放宣言,呼吁市民运用智慧、毅力,在合法安全和平理性的方式,各自悼念「六四」,保存实力,相信未来可重返维园悼念,但不敢猜测《港区国安法》对集会的影响。
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则在社交网站表示,将以个人名义在六四当晚八时,遵守三十二年的约定,「在大家都能看到的地方,点起烛光。」她指,政府能禁止一个场地里的聚集,不能禁止香港每个角落亮起烛光。社民连表示将于「六四」当日下午在铜锣湾摆设街站。
保安局发表声明,拟在今日和六月四日分别举行的游行和公众集会,属未经批准集结,任何人不得参与、宣传或公布,否则会触犯法例。
声明警告,据《公安条例》,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属犯法,最高可判监五年;宣传或公布未经批准集结最高可判监十二个月,而参与有关活动也可能触犯限聚令。
保安局提醒,任何人不可参与、宣传或公布任何未经批准集结,否则会触犯法例。若有人尝试挑战法律,包括限聚令、《公安条例》、《港区国安法》等,警方依法严肃处理。
警方港岛总区总部高级警司(行动)廖珈奇欢迎上诉委员会的裁决,呼吁市民不要参与受禁的群组聚集或未经批准的集结,警方对于违法行为会果断执法,警告市民不要为任何非法活动作任何宣传。若市民在「六四」当晚进入维园,警方会否即时严厉执法?他指警方会就现场活动取证,再取律政司意见,不排除作出检控,他又不同意警方在去年集会事后才作拘捕和检控的做法是「默许」市民参与,提醒市民不要尝试挑战法律底线。
对于「结束一党专政」的纲领有否违《港区国安法》,廖不作评论,重申任何人或组织在任何地方的行为,都必须遵守法律,至于个别口号有否违法,警方根据现场搜证,视乎现场情况,决定有否构成任何罪行,若有初步证据,会采取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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