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年轻大状「免费」任副手 「走捷径」接法援案件

2021-05-12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本报得悉,二〇一九年反修例引发连串示威暴力事件,逾二千宗被检控的案件陆续解上法庭审理,虽然大律师公会逾一千五百名成员,但牵涉处理此类反修例案件的大律师不足半成。而加入法援署的大状名单必须有五年执业经验或以上,否则无资格列入轮候名单内。据悉,有年轻大状为了有份参与接办反修例案,向法援署表明以「义务」性质,跟随资历较深的大状出战,担任「副手」,然后收取「612基金」费用,并藉此累积上庭的经验。由于法援署近月多次拒绝审批由两个大状同时代表一被告辩护的申请,大律师公会遂为年轻大状「出头」,约见法援署署长邝宝昌,商讨法援署委派大状以及收费等事宜。

消息指,法援署已向立法会呈交调整刑事法援服务,当值律师服务以及律政司外聘大状的收费,建议提高百分之二点七,相信今年第二季内将经由财委会表决通过。

据知,大律师公会昨向各成员发出内部通知,透露有成员于过去数月向公会寻求协助,指法援署在委派大状处理刑事诉讼案件时,尤其涉及年轻大状的问题。公会近日便约见法援署署长邝宝昌和专责诉讼的助理副署长见面,公会认为为了法援署更掌握年轻大状的工作经验,是否足够获委派参与接办区域法院及高院原讼庭的刑事案件,乃建议年轻大状在向法援署提供个人在过去三年来,所处理的案件数目和案件性质,以方便法援署评估。

法律援助服务素为香港司法制度重要一环,确保市民不因欠缺经济能力而无法聘请律师及大状打官司。但自二〇一四年的占中及去年的反修例示威案,再加上早年通过的人权法案,令被告有权挑选心仪的法援大状打官司,结果令一些根本未符合年资的大状,甚至年仅一年的年轻大律师都可加入法援署名单内,对其他有资历的大状造成不公平。

《星岛日报》去年六月中揭露未合资格大状可接法援署案件后,法援署收紧审批程序。有年资逾二十年的执业大状对本报透露,近年有数以千计的反修例示威案件陆续解上区院及高院审理,而负责此类案件的律师行仅数家,获委派的大状或资深大状相等大律师公会成员的半成人数,根本应接不暇。有些年资浅的大状未有资格纳入法援署大状名单内,故发生一个被告由两个大状代表的情况,即一个由法援署付费委派给被告出战,另一个年轻大状( JUNIOR COUNSEL)则以「义务」形式,在案件中担任「副手」参与案件,而该等「副手」大状会向法援署表明自己实收「612基金」费用。

有法律界人士对本报称,一场反修例社会运动,令一批年轻大状如「走捷径」,剥削其他依规轮候的大律师接办法援署的案件,虽然他们没有向法援署收取费用,但可以因有机会接办此类官司而累积经验,以助他们尽快纳入法援大状名单内,这是否合乎公平公正,则见仁见智。一般案件而言,法援署只会批出一大状代表一被告,除非案件复杂及冗长,否则不会同时审批两大状,由于现时未够资历的年轻大状向法援署表明「免收费」,令法援署较容易批出「第二梯队」的大状代表同一名被告。

法援署是以公帑委派大状协助无经济能力的被告辩护,而已失踪多时的「爆眼少女」挑战警方拿取其医疗报告的合法性,却是纳税人金钱,聘用现任大律师公会夏博义资深大律师以及另一位大状代表,而首名违反《港区国安法》的唐英杰,也是获法援署批出前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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