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电视台破天荒联播奥运

2021-05-12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东京奥运将在七月举行,惟一直因转播费高昂等原因,无电视台入标。昨日事件终于得到解决,特首林郑月娥昨宣布,港府「破格」地首次斥资购入奥运的电视转播权,条款列明可转交不超过五个电视广播机构,政府转交播映权予本地五家持牌电视台,即TVB、Viu TV、奇妙电视、有线电视及Now TV,但并不包括港台。她指保密条款不可披露购买费用,形容费用合理,不过较过往两届商用电视台费用低。她强调,各电视台须各自承担转播的制作的成本,如派人前往东京等,并须符合政府的规定,包括足够时数、凡是有香港运动员出战的赛事,都必须播放,并要制作宣传奥运,以及推动本港体育发展的节目等。

距离奥运开幕只有七十多日,今次奥运不会有海外观众入境观赛,港人未能赴日支持香港运动员,只能透过网络和电视台欣赏健儿作赛,不过基于转播费用高昂等因素,一直未有本地电视台购入香港转播权。

特首林郑月娥昨宣布,港府首购入奥运的电视转播权,目的是让全港市民免费收看东京奥运,为国家和香港运动员打气。她指购买转播权是一项需高度保密的商业谈判,不能够公开告诉进度,直至上周签订合约,翌日马上与本港五家持牌电视台商讨。

她称,费用会透过「艺术及体育发展基金」拨出,基金工作包括支持运动员备战和参加大型国际赛事等。她解释今次做法符合基金的使用原则,而基金内有关体育部分的结馀大约为二十六亿,强调资金是非常充裕,也不会影响基金支持其他的体育发展项目。

翻查过去几届奥运,本港电视台动辄花上过亿元购买转播权,一二年伦敦奥运由有线电视投得,费用为一亿二千万,一六年里约热内卢奥运则由无线电视以一亿六千万购得。此前就有传东京奥运香港区转播费,高达二亿七千万。林郑被问到价钱时指按保密协议,不能公布购买播映权的费用,不过确认金额低于过往两届的费用,并形容价钱为合理。而「艺术及体育发展基金」每年都要核数,过后会交代实际金额。即使今次奥运最终因疫情而取消,林郑指费用会全数获发还。

TVB、Viu TV、奇妙电视、有线电视及Now TV都会参与转播或直播,她指各电视台要各自承担转播的制作费用,如派人前往东京等。他们也要符合政府的规定,包括时数、凡是有香港运动员出战的赛事,都必须播放,并要制作宣传奥运和推动本港体育发展的节目及提供奥运片段,譬如每日精华片段,供港府、港台使用。有关的广播机构亦会在其网上平台免费让所有市民观看。

至于港台为何没有播映权,她指「纯粹是能力问题,而能力则是投资问题。你让它有足够的投资购买转播所需的仪器、聘请更多人、派摄制队到东京,它也会有能力的;但现在这个时间,它没有能力在短时间内做这么多事情」,表示并不是自己对港台有负面的看法或不想它参与体育发展。

无线电视、ViuTV、奇妙电视、有线电视及Now TV都欢迎政府的做法。港台就表示,由于已有五家商营电视台愿意参与转播东京奥运安排,港台作为公共广播机构不应动用大量公帑,与商营电视台功能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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