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冰胶樽掟警署 暴力示威男囚三月

2021-04-22 00:00

(星岛日报报道)示威事件自前年起频繁发生,昨再有三宗案件同于西九龙法院判刑。一名五十三岁无业男于去年两度将装有可乐及乾冰的胶樽抛入旺角警署内,胶樽及后爆开,昨承认两项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罪。徐绮薇主任裁判官真斥被告不顾后果,行为不智,判他入狱三个月。另有二十岁男学生因于前年十一月在旺角管有雷射笔及伸缩棍,香淑娴裁判官考虑案中不涉及示威活动,判其监禁三个月。此外,五十岁男厨师被裁定于去年在荃湾管有雷射笔及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罪成,黄士翔指被告携带三支雷射笔在公众地方集结,明显意图堵路及伤害他人,案件将押后至下月五日判刑,被告继续保释外出。

徐官判刑指,无业被告陆伟权为了宣泄对警员的不满,在网上学习制造危险品并付诸实行,公然在下午时分抛入警署,意图制造恐慌,有计画、有预谋的挑战警员。另陆当日不知道警署内有甚么人,故他的行为有机会伤及无辜的人士,徐官直斥行为实属不智。

至于男学生一案中,辩方指若法庭认为社会服务令并不适合被告郭焯彦,希望法庭能直接考虑判处三个月以下的监禁,不要再将判刑押后,以让郭能尽早服刑完毕,从新开始。香官考虑案发时并非正值于游行示威或暴力事件,加上没有证据显示被告曾经使用过该些物品,故判郭入狱三个月。

最后男厨师案中,黄官裁决时指去年十一月十二日有约五十人在沙嘴道集结,他们的行为显而易见对交通造成影响。而被告甄伟安是集结人群中的一人,他必然知道他们意图以聚集方式造成阻塞。另当日示威人群高声叫嚣及指骂警员,明显非以和平方式表达诉求,而甄身在其中,将三支雷射笔藏于可轻易取出的前裤袋中,唯一合理推论为意图用作伤害他人,终裁定其两罪成。

案件编号:西九刑事一〇〇二、一一〇二及二一八六──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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