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非法集结分判入教导所及囚21月
2021-04-16 00:00
被告分别为餐厅侍应苏伟成及仓库管理员巢廷坚,同被控于案发当日在大埔参与非法集结及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苏另被控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即士巴拿、钳及一包索带。巢另被控无牌管有弹药罪,即四个已使用的催泪烟弹壳。
陈官判刑时指,若巢廷坚当日有使用暴力则应改控为暴动罪,故不接纳此点为求情因素,并直言:「被控非法集结已经是他走运。」另虽然巢拾取的弹药不具杀伤力,惟其目的是削弱警方投放催泪弹的效果,或许会导致警员被逼使用更大杀伤力的武器,或选择「埋身肉搏」,令冲突加剧。
对于苏伟成的老师说苏只是因追求公义而犯错,陈官称希望该老师能反思为何他会教导出一个相信犯法为追求公义方式的学生。另传道人指苏希望日后能透过食物为他人带来快乐,陈官直言:「相信少了被告这一个中途辍学嘅学厨,唔会少咗快乐。」另苏由始至终均否认控罪,更恶意诬蔑警员使用过度武力,至今没有向涉事警察道歉,可见其悔意不足。
案件编号:粉岭刑事二〇〇七——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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