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非法集结分判入教导所及囚21月

2021-04-1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于前年十一月十三日在大埔参与示威的十八岁男侍应及二十七岁仓库管理员,被捕后分别被搜出士巴拿及催泪弹壳等物品,他们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结、违反蒙面法及无牌管有弹药等五罪成,男侍应昨求情称因本案需要辍学,裁判官陈炳宙随即质疑:「件案未完结,咁佢又日日食饭瞓觉,好似正常人咁生活」,更形容其为一个「读书不成又没有一技之长」的年轻人,考虑到教导所能协助其学习人生技能及培养守法意识,乃判他入教导所。陈官指当时有不少市民安分守己、奉公守法,故不接纳仓库管理员只是受社会气氛影响犯案的说法,而若因这一点轻判更将会是一个「全球司法历史上最大的笑话」,终判监禁二十一个月。

被告分别为餐厅侍应苏伟成及仓库管理员巢廷坚,同被控于案发当日在大埔参与非法集结及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苏另被控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即士巴拿、钳及一包索带。巢另被控无牌管有弹药罪,即四个已使用的催泪烟弹壳。

陈官判刑时指,若巢廷坚当日有使用暴力则应改控为暴动罪,故不接纳此点为求情因素,并直言:「被控非法集结已经是他走运。」另虽然巢拾取的弹药不具杀伤力,惟其目的是削弱警方投放催泪弹的效果,或许会导致警员被逼使用更大杀伤力的武器,或选择「埋身肉搏」,令冲突加剧。

对于苏伟成的老师说苏只是因追求公义而犯错,陈官称希望该老师能反思为何他会教导出一个相信犯法为追求公义方式的学生。另传道人指苏希望日后能透过食物为他人带来快乐,陈官直言:「相信少了被告这一个中途辍学嘅学厨,唔会少咗快乐。」另苏由始至终均否认控罪,更恶意诬蔑警员使用过度武力,至今没有向涉事警察道歉,可见其悔意不足。

案件编号:粉岭刑事二〇〇七——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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