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震宇申引专家证据许可
2021-04-09 00:00
涉案各方为长房三子霍震宇、长房二子霍震寰、长房女儿霍丽萍及霍丽娜、Beaulieu Enterprises Limited、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霍氏基金有限公司、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Hong Kong Mortgage & Loan Corporation LTd、获多宝有限公司、有荣有限公司。
代表霍丽娜的薛日华资深大律师指,如引用有关公司之间交易及贷款、涉案变现价值及应收款项的专家报告,能有助法庭处理案件,即使专家报告内容并不完整或完善,但绝对是审讯中必要及有用的材料,但代表霍震寰的黄仁龙资深大律师则反对申请,并指在没有专家报告的情况下,各方亦能追溯不同的呈堂文件来作出争拗,如法官允许专家报告呈堂,亦应提供清晰指引及禁忌。案件编号:高院民事诉讼九二、二七四、二七五——二〇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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