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450万涉洗黑钱 拘「自由之书」女成员
2021-03-27 00:00
涉案二十五岁姓吴女子任职康文署,是涉案个人银行户口其中一名认可签署人,涉嫌「洗黑钱」被捕,现正被扣查,至于两名主脑分别是二十岁及二十九岁男子,前者是涉案公司董事兼股东,同是涉案公司及个人银行户口持有人,后者则提供另一个涉案个人银行户口,虽然组织网页声称两人仍然在港,但他们早于去年八月已离港前往美国。
据了解,三人同属一个名叫「香港自由之书」组织,两名男主脑目前在美国,分别是二十岁姓区城大学生,负责利用自己户口接收来历不明资金,以及二十九岁姓林文员,林与吴女是情侣关系。
警方毒品调查科财富调查组主管高级侦缉督察劳逸隽表示,该团夥透过网上社交平台展开众筹活动,声称支持反修例风波中被捕人士的生活,包括医疗开支,并向公众提供两个公司银行户口资料,以作收款之用,人员接获情报指疑有人暗中「洗黑钱」。
经调查后发现团夥前年八月至去年十二月收取二百零八万元,部分款项更转帐至另一个本地个人银行户口,该个人户口另收取一笔二百五十万元来历不明资金,根据对方网上购物纪录包括信用卡,案中巨款被挪用作个人消费,如购买名牌手袋及电子产品,以及进行个人证券买卖,甚至再转帐至同一名户口持有人的海外银行个人户口,用途与宣称众筹目的明显不同,不排除过程涉及欺诈,涉嫌利用欺诈手段而取得的款项更可能是犯罪得益,初步相信有人处理相关款项时已经触犯「洗黑钱」罪。
人员昨日掩至元朗八乡拘捕涉案女子,检获一部手提电话、一批银行文件及约四万元现金,同时冻结相关银行及证券户口,涉及二十七万元,正调查手袋数量,以及相关投资金额,并追查资金来源及去向,同时通缉两名在逃主脑,行动仍在进行中,不排除会更多人被捕。
劳逸隽强调「洗黑钱」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囚十四年,以及罚款五百万元,根据香港法例第二百一十章《盗窃罪条例》第16A条所订明的欺诈罪,一经定罪,最高的刑罚是判处监禁十四年,劳亦呼吁市民,随着互联网及社交媒体迅速发展,坊间出现各种众筹活动,由于藉口繁多,市民难以充分掌握当中资料及核实众筹原因,所以捐款前要小心谨慎,以免堕入骗局。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