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会商修改选举制 料涉32主体及附属法

2021-03-2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中央决心修改香港选举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周一、二将开会审议,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再交特区政府修订本地法律执行。立法会提前成立小组委员会让议员争取时间讨论修例的主要内容,昨召开首次会议,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会上强调中央容许接纳不同政治意见的人,但必须以爱国为前提,又指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受《防止贿赂条例》规管。政制局估计,今次修例至少涉及四条主体法例,以及二十八条附属法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小组委员会昨早召开首场会议,建制派「班长」廖长江、民建联张国钧分别当选正、副主席。廖长江表明人大的决定内容可作讨论,但不容修订。

张国钧关注「爱国者治港」是否等同「建制派治港」或完全排斥「反对派」,期望当局厘清三者的关系。曾国衞表示,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已清楚说明中央不是「搞清一色」,绝非要排除任何派系和政党,曾并指,中央完全容许接纳不同政治意见的人,但必须以爱国为前提,不应再区分反对派或建制派。

曾国衞又表示,政府根据《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修改公职人员宣誓安排,已列出一系列正面及负面清单,将设立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将按法定要求,审视候选人是否符合条件,而针对特首、立法会议员及选委会参选人的要求会一致。

热血公民郑松泰形容资格审查委员会是「油水位」,关注成员是否受《防止贿赂条例》约束以防有利益输送。民建联陈克勤提出,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或有机会面对外国制裁,当局会否提供保障。曾国衞称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会受《防止贿赂条例》规管,各具体安排有待下星期人大常委会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二后再研究。

政制局常任秘书长邓忍光补充,当局初步盘点,今次修例会涉及《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立法会条例》、《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或《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四条主体法例,以及二十八条附属法例,政府会在下周展开法律工作,并向各界解说法律条文。

会议举行期间,谢伟俊不满曾国衞多次回应都是「照本宣科」,质疑对方「唔熟书」。谢在第二轮发言时致歉,称「恨铁不成钢」,强调议员及官员都有责任解说权力来源及法律基础。新民党叶刘淑仪指今次中央冒着被西方国家指责制裁的代价而作决定,旨在保住香港前途,局方应积极向市民,尤其是年轻人,解释修例的必要性。曾国衞承诺政府会作广泛解说。

小组委员会敲定本月三十一日、四月一日、八日及九日共四日会期开会,料届时直接讨论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二等细节问题。委员会将在政府提交条例草案后转成法案委员会,推展条例草案审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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