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黄福来:新专利制度有利中小企

2021-02-0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随著香港发展知识型经济,建立稳健而全面的知识产权制度愈趋重要。知识产权署署长黄福来(见图)表示,知识产权署于二○一九年底推出新专利制度,为专利申请人开辟直接途径。截至去年十二月底,注册处共收到二百六十五宗申请,当中九十九宗为本地申请人,其馀一百六十六宗则是外地申请人。黄福来认为,新专利制度的实施,为本地中小企及初创企业提供一个直接在香港申请,及取得标准专利保护的途径,而毋须事先在香港以外地方提交一项相应的专利申请,对企业带来更大便利。

黄福来接受本报访问指,新专利制度对本地中小企及初创企业提供一个直接在香港申请,及取得标准专利保护的途径,对企业带来便利,而申请的审查期为期于二至三年,与国际社会主流专利制度的审查时间相若。他透露,截至去年十二月底,注册处共收到二百六十五宗申请,当中九十九宗为本地申请人,其馀一百六十六宗则是外地申请人。

黄福来续指,新专利制度主要引入原授专利制度,为专利申请人开辟直接途径,申请人可在香港寻求最长为期二十年的标准专利保护,是现行「再注册」途径以外的另一选择,新专利制度也优化了现行的短期专利制度,及推行了一项暂行规管措施,以禁止任何人在香港使用与专利从业相关的一些具混淆性底误导性的名衔及描述。

他说,申请人的发明和申请文件若符合「实质审查」、「创作性」及「工业性应用」,最快可于二至三年内完成申请,与国际社会主流专利制度的审查时间相若,署方估计专利注册处将于二○二二年批出首项原授专利。

黄福来又提到,《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于二○一六年九月生效,是首项专门针对版权限制、独立成章的国际版权条约。他表示,虽然香港目前没有遵守条约的义务,但港府于二○二○年六月通过《2020版权﹙修订﹚条例》,优化相关的版权豁免,条例包括扩大《版权条约》中视障人士的定义,将涵盖范围延伸至有知觉障碍或阅读障碍的人士;厘清属语音形式,可用于制作无障碍格式版,供视障人士作个人使用;扩大受惠「指明团体」的范围,除教育和慈善机构外,还包括社会企业,例如为视障人士提供服务的发非牟利机构,亦可以使用相关的版权豁免等。

另外,为配合新专利制度的实施,署方在二○一九年提供专利检索和申请的电子服务,黄福来说,署方将五个不同系统整合,开发一个新综合电子系统代替,进一步加强服务,包括新增一次性电子提交申请表格、提交一站式系统与系统电子提交服务,网上表格备有即时检查及验证所输入资料的功能,以及加入信用卡付款的选项等。而去年九月,专利注册处推出了一项先导计画,申请人可以确认不进行自愿性专利修订,注册处可以提前对有关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整体审查时间将可以大大缩短,专利申请最快可于一年内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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