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雅照传两女童 纽籍补习教师被捕

2021-02-02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屯门一名纽西兰籍补习教师,藉词传送课文练习,骗取一名十一岁女生手机号码后,涉嫌于上月底向该女生传送挑逗讯息及生殖器等不雅照片,家长报警后,再揭发该教师于同日,涉向另一小学女生传送多款外籍儿童裸照,补习社负责人闻讯向教师查问,对方虽否认但拒绝查阅手机,负责人感可疑,即时中止合作,并报案求助,警方重案组接手调查,昨晚在天水围以涉嫌「发布儿童色情物品」拘捕涉案教师,并检走一部电脑,暂未知是否有更多女生曾受滋扰,呼吁家长举报。

消息称,涉事英语补习教师为纽西兰籍,三十九岁,在屯门一家补习社挂单,补习社以外籍教师教授英语作招徕,甚受家长欢迎。去年十一月开始,四十三岁妇人把十一岁女儿,送往该补习社学习英语,一直相安无事。早前该女生与另一名同龄男生,在涉事教师授课下完成基础英语课程。当时有人向女生索取手机号码,表示日后会发送一些课文及练习,以便她能跟进学习进度,女生遂把手机号码告知。

及至上月三十日晚上七时,有人向该女生发放大量挑逗讯息,未几又传来疑是其本人的生殖器官照片及影片,不堪入目,女生告知母亲有关情况,其母翌日往天水围警署报案。

同日下午,屯门一名十岁小二女生,在家中与同一教师完成视像课程后,其手机突传来一些色情讯息及多款外籍儿童裸照,女生非常迷惑,告知四十七岁母亲,当日下午五时许,女生母亲前往补习社了解情况。负责人闻言甚为紧张,立即查问被指控的英语老师,对方加以否认,负责人认为事态严重,要求查阅其手机相片库以寻求真相,对方拒绝及闪烁其词,负责人认为有可疑,立即终止与对方工作,并报案求助。

警方新界北总区重案组经深入调查,昨晚在天水围以涉嫌「发布儿童色情物品」拘捕涉案教师,并检走一部电脑,疑人被通宵扣留调查。

根据香港法例第五七九章《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任何人印刷、制作、生产、复制、复印、进口或出口儿童色情物品,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八年;发布儿童色情物品,同样最高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八年;而管有儿童色情物品,最高罚款一百万元及监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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