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太空卡」犯罪 电话卡拟实名登记

2021-01-3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政府建议引入电话智能卡实名制,用户须提供身分证明文件登记,打击不法之徒用匿名「太空卡」犯案。港府今日起向电讯业及市民展开公众谘询,二月二十八日结束。当局表示,本港逾九成电话骗案利用「太空卡」犯案,外国甚至有利用作遥控引爆炸弹装置,认为港府有逼切需要透过《电讯条例》订立实名登记制度,堵塞漏洞。而每名用户或公司只能向每家电讯商登记不多于三张电话储值卡。

全港有二千一百万个流动电话帐户,即每人平均有超过两张电话卡,其中「太空卡」,即储值电话卡超过一半,有一千二百万张。商务及经济发展局长邱腾华指,由于储值卡或俗称「太空卡」属匿名性质,被不法之徒利用作违法活动,但现时并无法例规定使用「太空卡」时须登记任何用户资料,执法机构难以追查和锁定这些违法活动的幕后涉事人,港府有逼切需要订立实名登记制度,防止和协助侦查相关罪案。

当局提出八项建议,包括用户须提供身分证明文件资料,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和身分证明文件号码及其副本,而公司或企业登记,须提供其商业登记证或负责人资料。十六岁以下用户登记,须得到一位「合适成人」如家长、亲人、监护人等确认;每名用户只可向每家电讯商登记不多于三张电话储值卡等。

邱腾华提到,实名制在全球一百五十五个国家或地区,约四分之三已经实行实名制,包括日本、韩国、欧洲国家、东南亚国家等,即是在当地购买一张储值卡时,都需要填报个人资料,认为现时建议是与其他地方看齐。

但他强调,登记的个人资料只会储存于电讯商,除非是在某些逼切及紧急的情况而没有手令,否则一般情况下,执法机构要在有法庭手令下才可向电讯商索取个人登记身分的资料,并不包括通话纪录或内容。

保安局副局长区志光表示,涉及本地流动电话犯案的严重罪行中,超过七成涉及使用匿名储值卡,而电话骗案中的比例更高达九成。过去三年,电话骗案由二○一八年的六百一十五宗,上升至去年十一月一千一百零八宗。单是去年首十一个月被骗涉及的款项已超过五亿六千三百万元。

区志光说,不法之徒也利用匿名储值卡进行有组织犯罪,例如偷运人蛇、贩卖毒品、集团式爆窃案、走私、科技罪案,以至与入境事务有关的欺诈案件。他又提到,储值卡亦有被利用作遥控引爆土制炸弹装置,威胁社会安全。由于储值卡难以辨识身分、调查或侦查,犯罪集团主脑往往置身事外。

澳门已在二○一九年实施电话智能卡登记制度,电讯商须掌握所有有效电话卡用户身分资料。澳洲二○○○年引入流动储值卡电话服务身分查核规定,用户购买时须向电讯商提供个人资料,除非提供额外文件核实,每人登记不多于五张储值卡。

和记电讯及数码通昨回覆表示,会详细研究谘询文件内容,于谘询期内向当局作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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