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生认管有士巴拿喷漆获判社服令

2021-01-2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示威者前年十一月「三罢」示威中,在浸会大学附近拆铁栏阻路,一名浸大学生在校外被搜出士巴拿及喷漆,早前承认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还柙二十一天后昨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二百四十小时社会服务令。

由于被告被发现有滥药情况,严舜仪主任裁判官另要求他须接受情绪管理和滥药辅导,及遵守其他附带条件。严官昨称,本案案情严重,理应需判处拘留式刑罚,但乐见被告在还柙期间体会到法庭用意,有深切反省及找到自己的方向。

严官昨判刑时表示,从被告的报告及求情信可见,他已接收到法庭的用意,明白自己的过错及找到未来的方向。

严官希望被告在履行社服令的同时,遵守四项附加条件,包括:一、按督导员指示居住、工作和学习;二、不再接触危险药物;三、按督导员要求提供尿液样本作测验;四、接受情绪管理和滥药辅导。并要求被告需在半年或完成一百二十小时社服令后,提交进度报告。

二十一岁被告林国安承认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在九龙城联合道与金城道交界保管两支士巴拿及一支喷漆。法庭在判刑前,先为他索取了劳教中心及社会服务令等报告。

辩方昨引述报告称,被告对犯案有深切反省,视这次还柙为他人生的警惕,承诺日后不再重犯,又形容被告不止一直是个「乖仔」,对未来的展望也很正面。

辩方昨又呈上由被告、被告母亲及浸大张博士的求情信。其中,被告称对「前年十二月发生的事」感到非常后悔,明白到自己不应以错误方式处理压力,又承诺会离开大学社堂,与不良朋辈断绝来往,日后积极面对人生,被告的母亲亦承诺会加倍督管他。张博士则形容,被告一直品行良好,犯案只因受社会氛围影响及年轻人过度热血,属单一事件。辩方续称,被告希望能受之社会,回报社会,故冀法庭判处社会服务令,让他服务社会。案主编号:九龙城刑事二〇六五——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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