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袭警判感化 上诉庭指量刑过轻

2021-01-09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中三男生前年十月七日在屯门示威期间被警员追捕,转身两度挥槌袭击速龙小队警员右肩,经审讯后被裁定袭警罪成,原审裁判官叶启亮考虑到被告年轻并承诺不再参与社运,最终酌情判以感化一年。律政司认为判刑过轻而提出覆核申请,质疑叶官低估案情严重性,犯了原则性错误。上诉庭昨批准律政司的覆核申请,裁定叶官原则有错,判刑明显过轻,故撤销感化令,下令男生还柙至本月二十八日以待更生中心报告后重新判刑。

律政司指,现时十六岁男生案发时明显有备而来,身穿全副装备,手持一支长约三十二厘米长并具杀伤力的铁槌,可见他预计随时使用铁槌去作出破坏或袭击的行为,警察没有受伤纯属侥幸,而其行为有可能会触发他人动武,进而引起涟漪效应。袭警案一般会判以即时监禁,虽然李的体格不适合入劳教中心,但判入更生中心亦属适当选择。

辩方律师指,裁判官根据李的健康问题及求情,给予他「最后一次机会」才作出仁慈判刑,而且被告已进行了五个月感化令,现正重读中三,如改判其他刑罚或会打断其更生计画。潘兆初首席法官指,下级法院判刑过轻而被上诉,对被告并无好处,才会打断被告的更生计画。潘敏琦法官又指,感化令能否成功,关键是家人的循循善诱,并与感化官合作监管,但被告与母亲却因政见不合而时常争吵,「明显屋企人都控制唔到佢」。案件编号:上诉庭覆核申请十——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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