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撤销胡志伟保释须收柙
2021-01-09 00:00
控方指,胡志伟蓄意隐瞒藏有BNO,意图潜逃,其辩解实属难以置信。辩方则强调,胡最初申请保释时,误解为交出旅游证件,而非「所有」旅游证件,而胡志伟扎根香港逾半世纪,上有高堂下有妻房须要照顾,亦一直谨遵其他保释条件,绝无意潜逃,如有需要法庭可加重其保释条件。
罗官指保释申请须权衡风险,认为上一次聆讯申请保释时,胡带备特区护照和回乡证,明显知悉须交出所有旅游证件,加上法庭声明中已清晰提醒胡须交代所持有及呈交的旅游证件,胡别无藉口,撤销其保释。
五十八岁胡志伟,被控于去年六月三十日在中环终审法院外非法煽惑其他身分不详的人,明知而参与一个属未经批准集结的公众游行,以及于去年七月一日在湾仔轩尼诗道和杜老志道一带,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明知而参与、举行或组织一个属未经批准集结的公众游行。案件编号:西九刑事 四三八五——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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