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撤销胡志伟保释须收柙

2021-01-09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前立法会议员胡志伟涉嫌与去年六月尾七月初的未经批准集结有关被控,原保释至下月八日再讯,惟本周三因涉及去年民主派初选被捕时,被发现未有按法庭命令交出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违反保释条件,前午由囚车押送到庭应讯。控方昨续于西九龙裁判法院申请撤销胡的保释,裁判官罗德泉听取控辩双方理据后,认为胡的潜逃风险增加,最终撤销其保释,须还押监房,辩方依例要求下周五上庭重新申请保释。据悉,胡是被警员查问下揭发「仲有本BNO喺屋企」,该BNO有效日期为二○一九年九月至二○二九年九月,去年初他曾持BNO离境到泰国。

控方指,胡志伟蓄意隐瞒藏有BNO,意图潜逃,其辩解实属难以置信。辩方则强调,胡最初申请保释时,误解为交出旅游证件,而非「所有」旅游证件,而胡志伟扎根香港逾半世纪,上有高堂下有妻房须要照顾,亦一直谨遵其他保释条件,绝无意潜逃,如有需要法庭可加重其保释条件。

罗官指保释申请须权衡风险,认为上一次聆讯申请保释时,胡带备特区护照和回乡证,明显知悉须交出所有旅游证件,加上法庭声明中已清晰提醒胡须交代所持有及呈交的旅游证件,胡别无藉口,撤销其保释。

五十八岁胡志伟,被控于去年六月三十日在中环终审法院外非法煽惑其他身分不详的人,明知而参与一个属未经批准集结的公众游行,以及于去年七月一日在湾仔轩尼诗道和杜老志道一带,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明知而参与、举行或组织一个属未经批准集结的公众游行。案件编号:西九刑事 四三八五——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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