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入广告被罚款 无线申覆核败诉

2021-01-0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电视广播有限公司(下称无线)先后就两宗涉嫌违反通讯事务管理局守则的案件提出司法覆核,包括在《东张西望》为其收费网络频道「myTV SUPER」间接宣传,以及安排盛装艺人在《万千星辉颁奖典礼二○一五》时食炸鸡的「植入式广告」。

上诉庭法官区庆祥昨午颁下判词,指出通讯事务管理局判无线罚款十五万元仅属规管性质,无线早已触犯相关规定超过六次,故认为罚款金额甚至已是过轻,而且两案并没有违反《人权法》,最终驳回无线的司法覆核申请,下令无线需支付讼费。

区官指表达自由并非绝对,应受法律规限及合乎比例,区官同意局方所指《电视节目守则》的立法原意是保障观众利益,对「植入式广告」的限制合乎比例,又符合《人权法》及《基本法》,相关条例同时平衡电视广播商广告收益及观众体验。

再者违反推广规定的myTV SUPER由第三方提供服务,不属免费电视广播商,因此属于广告限制范围。

区官批评无线此前已六次触犯相关规定,罚款十五万的金额已略嫌过轻,并指出两宗裁决并无违宪。《守则》为守衞公众利益而限制间接广告方,才可保障观众观赏体验。区官认为两个决定无关宪法亦毋须独立司法机关裁断,决定亦没有影响无线的合约广告权限。

案件编号:宪法及行政诉讼 一五一——二○一六;四七——二○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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