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谴责许智峯卸责潜逃

2020-12-0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身负数罪的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峯前赴丹麦后宣布流亡海外,保安局严厉谴责他是公然弃保潜逃逃犯,为了卸责「流亡」,执法部门会全力将逃犯缉拿归案。据丹麦媒体报道,协助许智峯的丹麦反对党国会议员Uffe Elbaek,联同另外两名政客疑伪造有关「气候变化」会议,让许以「公职外访」为藉口申请离境。许昨在当地接受媒体访问时提到自己选择离开,是考虑他和家人的安全,主持人则透露许今日将前往伦敦与家人会合。

据丹麦媒体Politiken报道,协助许智峯的丹麦反对党国会议员Uffe Elbaek,是丹麦国会一名反华议员,为了帮助身负多项控罪的许智峰离境,他联同另外两名丹麦政客,涉共同伪造了一个「气候变化」会议,以及疑发出一个虚假的邀请公函,让许可以「公职外访」为藉口,在保释期间申请出国许可。

许智峯昨接受丹麦媒体DR2 Deadline访问,许称离开香港是一个非常困难的决定,往外国替无法发声的香港人表达诉求,是为香港好的做法,强调不会放弃为香港争取自由。他又提到,他个人及家人的安全亦是他决定流亡的原因之一,过去自己电话通话及讯息被北京及香港警方监控,他和家人亦曾被跟踪,并担心会被施袭。

保安局发言人强调,任何犯法的人向法庭堆砌理由,藉此潜逃,属罪加一等,「犯法之后,不敢面对审讯,『走佬』弃保潜逃,用诸多藉口包括所谓『流亡』为自己卸责,是羞耻、虚伪和胆怯的逃避。」局方重申,凡被追缉以作检控的人潜离香港均属逃犯,特区政府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确保犯法的人面对法律制裁。任何人包括外国政客,对弃保潜逃的行为表示支持,是蔑视法治,特区政府予以强烈谴责。

许智峯仍是中西区区议员,民政事务总署回覆本报查询时表示,未有收到许智峯的辞职信,不会作评论。根据《区议会条例》第二十四(五)条,任何民选议员如连续四个月无出席区议会会议而又没有在该限期完结前取得区议会的同意,则该议员会丧失在其馀下的任期中担任议员的资格。至于许离港前居住位于坚尼地城的寓所,并非由许持有,业主另有他人。许智峯一六年参选立法会选举时提供的上环住址,由其他两人联合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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