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指三人已认罪 反驳「要求释放」荒谬

2020-12-0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律政司就本地及国际社会对本案判刑所作出的评论,昨晚发表声明指,法庭依法秉行公义。正如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在二〇二〇年法律年度开启典礼中指出:「法律对权利的行使有明确限制。享用或坚持个人权利,举例说,不能成为损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财产,或使用暴力的藉口。」

声明指出,该三名被告已承认控罪。那些提出荒谬要求要立即释放被告的人,非但不尊重香港的司法制度,更显示出他们罔顾三人已然认罪的事实。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致力维护法治。《基本法》第六十三条及第八十五条分别订明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则「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

声明称,对我们的司法和法律制度作出以偏概全的攻击及毫无根据的指责,完全漠视案件的事实,既不恰当也不理智。若企图藉此等言论对我们的司法和法律制度施加不当影响,只会徒劳无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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