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必涉煽动案交《国安法》法官处理惹议

2020-12-0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人民力量「快必」谭得志被控发表煽动文字等十四罪,并分三案提控。控辩双方昨在区域法院争议应否由《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案件,辩方质疑被告早前并未由指定的国安法官处理,控方做法前后不一,控方则解释,追溯快必叫口号意图,具颠覆国家意味。法官高劲修最终为免发生越权引来司法覆核挑战,下令将案延至今早交由《国安法》指定的法官陈广池处理案件争议是否属国家安全范围。

律政司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指,本案罪行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应由《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否则会出现越权。辩方资深大律师戴启思认为快必控罪出于《刑事罪行条例》,并无违反《国安法》,指案件早前如保释申请等法庭程序,并非由《国安法》指定法官处理,质疑控方今次申请做法前后不一,并援引《区域法院条例》及权力,有能力处理争议。

控方并无直接回应案件何时起牵涉国家安全,仅指快必高叫口号如「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打倒共产党」、「没有暴徒 只有暴政」等,干犯七项发表煽动文字罪,可追溯其煽动意图一直具颠覆国家意味,欲改变香港宪制地位,故案件属危害国家安全,强调由指定法官审理案件为强制责任。

高官听毕双方陈词后,基于行政考虑决定交由《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广池处理案件是否属国家安全范围争议,以避免潜在越权情况,而遭受任何一方提出司法覆核挑战,并强调是次决定对案件并无任何《国安法》解读,将不会影响陈官诠释和决定。

《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广池于一九五八年在香港出生,八七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同年加入当时的律政署为助理检察官。八八年和九一年先后晋升为检察官和高级检察官,并于二〇〇二年晋升为副首席政府律师,同年出任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陈广池自〇七年四月四日起加入司法机构担任区域法院法官。

案件编号:区院刑事 九二七、九二八、九三零——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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