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展「营救行动」被质疑违法
2020-10-28 00:00
梁永铿律师指出,领事馆犹如所属国家的国土,香港执法人员不可随意进入,一旦有人潜入寻求政治庇护,当局只能通过外交渠道与有关国家交涉,有关国家拒绝将寻求庇护者交予香港警方,亦不算是窝藏罪犯。
对于居英港人组织「Friends of Hong Kong」表示展开「营救行动」,协助锺翰林向美国驻港澳总领事馆申请政治庇护,梁永铿律师认为须审视不同证据,才可断定是否涉嫌违法,例如驾车协助他人前往领事馆门口,不代表协助他人潜逃,「入去申请VISA(签证)都得㗎」,入内者也可能在报到限时内离开领事馆抵达警署,「这情况与潜逃离港抵达美国完全不同!」
锺翰林怀疑企图进入美国领事馆,虽未有成为事实,梁律师说协助的组织也不一定无罪,假若有证据显示有全盘计画,打算协助他人进入领事馆后,再偷运乘飞机或船只离开本港,就算计画失败,仍然干犯「协助罪犯」。据悉该罪行最高刑罚为监禁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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