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夜争执扯女警发 警长认罪保释候惩
2020-10-28 00:00
四十岁男警长梁珏荣现已停职,梁昨承认他于今年四月十九日,在元朗屏会街屏会中心外的行人路袭击苏伶雅。案情指一行十名警员当晚在元朗屏辉径食消夜欢送苏,苏在凌晨三时半左右多次提议向梁祝酒,梁回绝后遭苏揶揄指不能再喝酒,二人遂起争执。同袍见状分开二人,拉苏离开餐厅到五十米外屏会街屏会中心外的行人路。梁追上前截停苏,促发肢体冲突,梁期间扯苏头发约十秒。苏凌晨五时许报警,验伤指头皮肿痛。梁随后到警署自首,但在两次警诫下供词均否认曾扯苏头发,梁指苏祝酒时用红酒倒到皮鞋上,梁才用手推了苏一下。
辩方求情指梁扯苏头发恶意程度低,梁一时情绪失控,卤莽犯案并无预谋,与平日性格不符。辩方称梁曾获警队内部、美国执法部门及市民赞扬逾二十次,又没有酗酒问题,故现正寻求心理医生协助,了解何以会做出如此愚蠢的行为。辩方表示梁会因此失去工作,抱憾一生时,遭水官质疑「失去工作?有冇咁严重呀?唔系事实唔好随便讲」。辩方改口指梁即将面对纪录聆讯,很大机会失去工作。
辩方再称控方接受了梁向苏赔偿三千元,但水官拒绝,更直言不会批准不恰当的赔偿,让苏透过法庭赚钱。水官指梁因皮鞋遭溅湿便施袭,质疑被告是否适合判处罚款。水官亦指执法人员如此容易便失控袭击同袍,故对如何判罚梁感到困惑。案件编号:屯门刑事九二六——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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