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男女涉买船窝藏 助12港人潜逃被捕
2020-10-11 00:00
涉嫌协助罪犯被捕四男五女(二十七至七十二岁),包括梁国雄(长毛)前助理唐婉清及本民前女成员锺雪莹。据了解,九人之中个别人士曾涉反修例抗争被捕,他们与十二名人蛇为朋友关系,分别涉及安排偷渡船只、安排接应车辆及提供住宿窝藏罪犯等三宗罪,警方以「协助罪犯」将他们扣查,现时未有资料显示各人与任何组织有关。
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O记)高级警司何振东表示,警方早前接获广东省公安厅资料,指八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时,在内地海域截获一快艇拘十二名港人,各人涉「偷越国境罪」;警方追查下于昨清晨采取行动,在九龙及新界区拘捕四男五女,涉嫌协助他人潜逃。警方怀疑涉案九人协助十二名港人逃避法庭审讯、及逃避或阻碍警方合法拘捕。
警方调查发现,八月二十三日上午约七时许,该十二名港人在西贡布袋澳码头,登上一艘由偷渡集团安排的快艇,计画经内地海域逃到台湾,以逃避在港的刑责。
被捕九人各自分工出钱出力,涉向在逃人士提供资金、安排偷渡前住宿、接送至码头,以及安排抵达台湾后的生活。行动中搜获五十多万元现金、手机、电脑及船只交易单据,显示购船费约数十万元,而偷渡费约数万至十多万元不等。至于疑犯是否有涉及安排其他人士逃离边境,案件仍在调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何强调,在内地被捕十二名港人,涉及纵火、暴动、串谋伤人、管有爆炸品及勾结外国势力等严重罪行;今次为逃避刑责偷渡离境,但在内地海域被截获,因各人干犯内地刑法被拘捕,行动与香港警方无关。至于各人的家属,现时有港岛区重案组负责跟进,如他们需要协助,可以联络驻粤办及入境处人员。
他重申,跨境偷渡行为是危险的行为,会对事主的人身安全造成极大风险,逃避罪责不但会令人「抬不起头」、更会「对家人及爱你的人、关心你的人造成极大的负担」,根据香港法例第二二一章「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九十条,「协助罪犯」属严重罪行,一旦罪成,最高监禁为十年。
被扣十二名香港人蛇共十一男一女(十六至三十岁),包括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的「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其馀为张俊富、张铭裕、李子贤、郭子麟、郑子豪、廖子文、黄伟然、邓棨然、严文谦及黄临福,他们在港皆被控不同罪名及获准保释候审,另一女子乔映瑜则被警方通缉;而涉案者中有大学生及「屠龙小队」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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