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男女涉买船窝藏 助12港人潜逃被捕

2020-10-1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潜逃台湾在内地落网的十二「瞒逃」案有新发展,警方「O记」经个多月追查,昨兵分多路掩至九龙及新界拘捕九名男女,涉嫌为十二名潜逃港人安排偷渡船只、接应车辆及提供住宿窝藏罪犯;被捕者包括「长毛」前助理及本民前成员通缉犯,各人分工出钱及出力,其中疑为「金主」出资数十万元买船,亦有人联络台湾安排抵埗生活;行动中警方搜获逾五十万现金、电脑及船只交易单据。 同时,警方亦会调查他们是否有安排其他在港涉违法人士潜逃台湾或其他地。

涉嫌协助罪犯被捕四男五女(二十七至七十二岁),包括梁国雄(长毛)前助理唐婉清及本民前女成员锺雪莹。据了解,九人之中个别人士曾涉反修例抗争被捕,他们与十二名人蛇为朋友关系,分别涉及安排偷渡船只、安排接应车辆及提供住宿窝藏罪犯等三宗罪,警方以「协助罪犯」将他们扣查,现时未有资料显示各人与任何组织有关。

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O记)高级警司何振东表示,警方早前接获广东省公安厅资料,指八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时,在内地海域截获一快艇拘十二名港人,各人涉「偷越国境罪」;警方追查下于昨清晨采取行动,在九龙及新界区拘捕四男五女,涉嫌协助他人潜逃。警方怀疑涉案九人协助十二名港人逃避法庭审讯、及逃避或阻碍警方合法拘捕。

警方调查发现,八月二十三日上午约七时许,该十二名港人在西贡布袋澳码头,登上一艘由偷渡集团安排的快艇,计画经内地海域逃到台湾,以逃避在港的刑责。

被捕九人各自分工出钱出力,涉向在逃人士提供资金、安排偷渡前住宿、接送至码头,以及安排抵达台湾后的生活。行动中搜获五十多万元现金、手机、电脑及船只交易单据,显示购船费约数十万元,而偷渡费约数万至十多万元不等。至于疑犯是否有涉及安排其他人士逃离边境,案件仍在调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何强调,在内地被捕十二名港人,涉及纵火、暴动、串谋伤人、管有爆炸品及勾结外国势力等严重罪行;今次为逃避刑责偷渡离境,但在内地海域被截获,因各人干犯内地刑法被拘捕,行动与香港警方无关。至于各人的家属,现时有港岛区重案组负责跟进,如他们需要协助,可以联络驻粤办及入境处人员。

他重申,跨境偷渡行为是危险的行为,会对事主的人身安全造成极大风险,逃避罪责不但会令人「抬不起头」、更会「对家人及爱你的人、关心你的人造成极大的负担」,根据香港法例第二二一章「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九十条,「协助罪犯」属严重罪行,一旦罪成,最高监禁为十年。

被扣十二名香港人蛇共十一男一女(十六至三十岁),包括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的「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其馀为张俊富、张铭裕、李子贤、郭子麟、郑子豪、廖子文、黄伟然、邓棨然、严文谦及黄临福,他们在港皆被控不同罪名及获准保释候审,另一女子乔映瑜则被警方通缉;而涉案者中有大学生及「屠龙小队」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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