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2016年已通传 「港独」不应校园出现

2020-10-0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昨日的记者会上,教育局局长杨润雄及常任秘书长李美嫦均指,教育局在一六年起已循不同渠道,包括向学校发信等,再三强调根据《基本法》,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港独」不符合《基本法》下的宪制和法律地位、「港独」主张或活动不应在校园出现。翻查资料,以往当局多提醒中学留意「港独」,但小学甚少提及,教育局补充指课程文件已有明确要求,教师不能说没有指引。

翻查资料,时任教育局局长吴克俭在一六年八月,分别向中小学校长及教师发信,两者在「认识国家历史、深化《基本法》教育」一段不尽相同,中学版本提到有组织计画在校园宣扬「港独」,明文指出「港独不符合本港的宪制及《基本法》赋予香港的法律地位」,呼吁中学教师与学生讨论香港地位时,要以《基本法》为基础,「『港独』绝不正确,没有甚么需要讨论」。但反观小学版本则只字未提「港独」,仅呼吁学校加强及深化《基本法》教育。

政府在一八年九月刊宪把香港民族党定为非法社团,当局其后向全港中学校监发信,提醒学校为防止有人滥用学校平台和资源推动「港独」,并引述《教育条例》指若有任何授课、教育、康乐或活动,被常秘认为「对学生福利或教育有所损害」,都不能在校内进行。据悉当年「港独」组织以中学生为招揽目标,故当局反制时聚焦于中学,甚少在小学作出提醒。

教育局昨晚补充,在〇八年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指引—聚焦‧深化‧持续(小一至中三)》,已列明清楚阐明教师应「提高学生对国家的认识,加深对《基本法》及『一国两制』的理解,并建立国民身分的认同」,教师不能说没有指引。

教育工作者联会质疑,涉事教师行为严重违反专业操守,对教育界造成伤害,绝不可接受,理应受到谴责及惩处;又批评任何包庇及开脱严重违反操守的行为,是对教育专业的践踏,绝不可取。教育专业人员协会副会长、教育界立法会议员叶建源则指,教师在课时所限,未必把教案关于民族党及疆独等内容,向学生详细讲解,又认为要求学生举手只在互动,而非当局所指的「政治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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